奔馳:經銷商不得以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奔馳 金融 中國經濟週刊 2019-05-25
奔馳:經銷商不得以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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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網訊 5月23日,據梅賽德斯-奔馳官方微博消息,梅賽德斯-奔馳及授權經銷商發佈《服務公約》,重申合法合規經營理念,承諾“絕不捆綁銷售、強制消費”。

奔馳金融公司明確要求經銷商不得以奔馳金融公司的名義、或以為客戶提供奔馳金融公司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服務公約》中提到,奔馳銷售服務公司在客戶服務方面實施4項舉措,進一步優化並改進客戶服務流程和標準:

1、推出梅賽德斯-奔馳品牌乘用車新車質量保障政策,自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天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要更換主要零部件,消費者可直接要求免費更換同款、同型號新車(注: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以梅賽德斯-奔馳品牌乘用車三包憑證所明示的內容為準,涉及車輛範圍為2019年5月1日及之後由授權經銷商初次銷售的梅賽德斯-奔馳品牌乘用車,具體適用細則詳見官網公示)。

2、售前檢測流程(PDI)將由獲得梅賽德斯-奔馳相關資質的工作人員完成,PDI證書將隨新車一同交付給客戶。

3、將在經銷商管理崗中設置客戶權益官一職,從客戶的視角出發,專職負責客戶反饋和相關服務標準的落實工作。

4、將在客戶購車過程中為其提供一份詳述相關服務內容及價格的清單。該清單將在店內醒目位置展示,同時也將在經銷商各自的網站上公示。由此,客戶可完全自主地選擇或拒絕相關服務項目,且這些將不會影響客戶的服務體驗。

奔馳:經銷商不得以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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