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金融服務費”刷屏:深圳部分4S店已暫停收費,但已收的不退

奔馳 深圳 金融 BMW 保險 ???? 西安 廣東 時尚 南方都市報 2019-04-19
“奔馳金融服務費”刷屏:深圳部分4S店已暫停收費,但已收的不退“奔馳金融服務費”刷屏:深圳部分4S店已暫停收費,但已收的不退“奔馳金融服務費”刷屏:深圳部分4S店已暫停收費,但已收的不退

“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上維權”事件持續發酵,當事車主購車時遭遇的金融服務費、“捆綁消費”和“維權難”等問題,引發消費者們的強烈共鳴。

日前,深圳魏女士在大興羅湖奔馳4S店內訂購了一臺價值30多萬元的奔馳e200L,提車3天后便遇到水溫異常的故障。在維權過程中,魏女士還發現自己在購車時被收取了2.52萬元的服務費。4S店銷售則表示,25200元的服務費包括三項,分別是上牌服務費5000元、分期付款服務費6000元和精品服務費14200元。這種解釋令魏女士無法信服。

魏女士的遭遇並非孤例。據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介紹,2018年,消委接到關於汽車金融服務費的投訴有120餘宗,金融服務費的具體金額集中在2000-3000元。

南都記者走訪發現,在深圳部分品牌汽車4S店,普遍存在收取金融服務費、上牌費、保險費的情況。但是,自“西安奔馳”事件後,部分4S店均取消了貸款手續費,但是此前已交的不作退還。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顏昭雄律師表示,在交易過程中,藉助交易中的優勢地位,採用欺騙、誤導、強制或者趁人之危,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的,屢見不鮮。對於汽車銷售領域存在金融服務費,只要車主可以證明存在被欺騙情況,車主有權主張退款,同時有權獲得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案例1

購買奔馳車e200L被收2.52萬元服務費

4S店開具收據未註明服務費具體用途

魏女士介紹,自己購買的奔馳e200L車輛總價為372616元,購置稅32122元,保險費用為12062元,總計416800元。此外,還有25200元的服務費。“當時,我刷卡繳納了服務費。但是沒有開具發票的,只給了一張收款收據”。

魏女士提供的服務費收款收據顯示,當時魏女士通過移動支付的方式繳納了25200元,上蓋有收款單位深圳市大興寶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大興羅湖奔馳4S店)的財務專用章。但是,收據上並未註明服務費的具體用途。

4月16日,帶著疑問,魏女士來到了大興羅湖奔馳4S店。銷售人員告訴她,25200元的服務費包括三項,分別是上牌服務費5000元、分期付款服務費6000元和精品服務費14200元。“我曾要求打印具體的明細,一開始他們答應了,但是後來又被拒絕,說是不能提供。”魏女士介紹。

4月17日,大興羅湖奔馳4S店銷售總監安女士告訴南都記者,25200元服務費中內含的項目確實如魏女士所說,分別是上牌服務費、分期付款服務費和精品服務費。

何為分期付款服務費?安女士解釋稱,“在售前,如果客戶要貸款,銷售會幫助客戶計算哪種貸款產品合適。此外,還會幫助客戶上傳貸款材料,以及跟進後續的貸款償還等事宜。現在是市場經濟,肯定會收取相關費用”。事實上,據安女士所說,分期付款服務費其實是指銷售在幫客戶辦理貸款時產生的費用,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金融服務費。

安女士介紹,精品服務費是指購車時贈送的太陽膜、地毯、保養等物品和服務項目。南都記者要求4S店提供25200元服務費的具體明細,起初安女士答應稱會提供複印件。但是,等待15分鐘後,安女士又稱,保管文件的工作人員今天沒有來上班,無法提供。

但是,安女士強調,在辦理過程中,銷售已經告知過客戶。交易時,協議上有她(魏女士)和她先生的親筆簽名。魏女士則否認,“當時只給我開了一個收款收據,並沒有告訴我具體的收費項目。如果知道我還跑來問什麼?”

案例2

購買寶馬320貸款20萬收5000“手續費”

4S店工作人員稱“經銷商利潤就靠這些了”

今年2月中下旬,想入手一輛寶馬的戴女士(化名)陸續到深圳各寶馬4S店看車。戴女士留意到,每家4S店銷售報價明細都不外乎“車身價+購置稅+保險費+上牌費+貸款手續費”,不同店每項報價不一,但總價相差不大。

以戴女士在深圳中升匯寶看的寶馬320li時尚版為例,廠家指導價323800元,經銷商打完折後車身價為246088元。但是,購買時要附加26300元購置稅,12000元保險費,5000元上牌費。如果貸款,還要5000元的貸款手續費。

也就是說,如果全款買,戴女士買下這輛車,需花289588元;走寶馬金融貸款的話,還需5000元金融手續費,以及20萬元貸三年利息大約18640元。

上牌費是否可以不交?戴女士曾就此事諮詢過4S店,4S店直言“經銷商利潤就靠這些了,裸車沒啥利潤,任何一家店都不會單獨賣裸車的”。

此外,第一年的保險費也必須要在4S店內購買。據戴女士瞭解,4S店計算的保險費中,直接捆綁了店內玻璃險,但事先不會告知,也就是說,實際買保險時,除了保險公司的險種外,剩下要當增值服務費直接交給4S店。

→中升匯寶寶馬4s店的報價單上列出貸款20萬收5000“手續費”。

走訪

部分4S店暫時取消金融服務費但已交的不退還

事實上,在深圳購車貸款時收取服務費並非孤例。據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介紹,2018年,消委接到的關於汽車金融服務費的投訴有120餘例,金融服務費的具體金額集中在2000-3000元。

南都記者通過走訪發現,在深圳部分品牌汽車4S店,普遍存在收取金融服務費、上牌費、保險費的情況。就辦理貸款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叫法也頗多,有稱金融服務費,也有叫分期付款服務費,還有叫貸款手續費。

4月17日下午,記者來到深圳鵬峰奔馳4S店進行走訪。當記者就其中一臺車進行詢價時,店內銷售給出一個報價,記者詢問其此報價是否為落地價,其回答稱,“現在的報價全部為落地價,購置稅等全都包含在內”,而像上牌等項目,其表示門店不會強制要求捆綁,都會與客戶提前商量。

隨後,記者就貸款問題詢問了店內銷售,接待銷售告訴記者,目前店內貸款不再收取手續費,只是正常收取本金及利息。當記者追問其之前在奔馳被收過手續費可否退款時,銷售表示“沒有退款這一說”,其稱收取手續費都是與車主提前知會過,在雙方都知情的情況下收取,因此不會進行退款。

同時,南都記者致電深圳中升匯寶寶馬4S店,就類似問題向店內人員進行諮詢。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兩天剛剛確定下買車不再收取貸款的手續費”。記者追問是否以後都不會再收取手續費,該名工作人員表示,“不確定,只能確定現在不收了”。

而後,南都記者又詢問該名工作人員,此前購買了寶馬車被收手續費的車主是否可以退款?其回答與奔馳服務人員回答相似,“均稱手續費是在購車人知情情況下收取的,不會進行退款”。

焦點

經銷商是否有權收取金融服務費?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14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售為其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情節嚴重者可處警告和3萬元以下罰款。

在“西安奔馳女”維權事件後,梅賽德斯-奔馳迴應稱,廠商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他們還反覆要求,經銷商在其獨立經營的過程中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據中國之聲報道,中國銀保監會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奔馳汽車金融公司展開調查。銀保監會再次重申,汽車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務時收取費用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監管規定,應在各類相關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公司官網等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4S店已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是否應該退還?

4月16日,西安奔馳女車主與奔馳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奔馳方同意為其換車、退還金融服務費等。

南都記者在深圳走訪時瞭解到,自“西安奔馳”事件後,雖然深圳部分4S店目前暫時取消了金融服務費,但是此前已經繳納的金融服務費不作退還。

金融服務費是否可退?就此事,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顏昭雄分析,市場經濟條件下,從法律角度看“金融服務費”,個人意見是,只要是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所約定的費用,無論是以什麼名義來收取,叫服務費、諮詢費、中介費,還是跑腿費也好,都是合理的。但迴歸到法律,核心問題是,車主們是否和經銷商之間存在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

此外,顏律師表示,對於汽車銷售領域存在金融服務費,只要車主可以證明存在被欺騙情況,車主有權主張退款,同時有權獲得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律師說法

藉助交易中優勢地位收取不合理費用屢見不鮮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顏昭雄表示,陝西坐引擎蓋奔馳車主已普及了“金融服務費”了,正如她說的,“我不知道有這個費用”,“請問你們提供了什麼服務”。換成法律語言,其實就是雙方之間不存在合同,或者,即使存在,也是在受到欺騙、誤導下籤訂的,並非生效的合同。

顏昭雄律師介紹,實際上,藉助交易中的優勢地位,採用欺騙、誤導、強制或者趁人之危,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的,屢見不鮮。據我所知,有些所謂協助辦理貸款的金融服務公司,因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情節惡劣,受害者報案後,公安機關分析認為涉嫌詐騙罪,已立案偵查。

統籌:南都記者邱墨山

採寫:南都記者邱墨山吳靈珊陳榮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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