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重申經銷商不得收取金融服務費

奔馳 金融 投資 西安 北京商報 2019-05-25

北京商報訊(記者錢瑜 濮振宇)5月23日,梅賽德斯-奔馳及授權經銷商發佈《服務公約》,重申合法合規經營理念。同時,奔馳金融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對經銷商網絡開展針對金融服務費收取的自查與核查工作,明確要求經銷商不得以奔馳金融公司的名義、或以為客戶提供奔馳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奔馳官方近期針對金融服務費問題已多次公開表態。2019年4月,西安一位女車主購買的奔馳新車尚未開出4S店便出現漏油情況,當事女車主與4S店就解決方案遲遲未能達成共識。在該事件發酵過程中,奔馳曾發表聲明稱,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並反覆要求經銷商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就“西安奔馳漏油事件”及相關問題約談奔馳。當時,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梅賽德勒-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迴應稱,奔馳已經明確要求全體經銷商不得以提供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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