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網民造謠“北流6名初中生溺亡”,捱了!'

北流 游泳 法律 玉林 刑法 不完美媽媽 浦北檢察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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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

孩子都喜歡偷偷去游泳

近期玉林乃至全國

也因此發生了不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家長們擔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有些人趁機造謠、蠱惑人心

這就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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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

孩子都喜歡偷偷去游泳

近期玉林乃至全國

也因此發生了不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家長們擔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有些人趁機造謠、蠱惑人心

這就不應該了

拘留!一網民造謠“北流6名初中生溺亡”,捱了!

近日,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了在微信群發佈“北流市發生十幾個初中生到池塘裡游泳,有六名學生溺水死亡”的謠言的案件。謠言發佈者吳某清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經查,2019年7月12日21時20分左右,吳某清在某小學的家長群內發佈“北流市十幾個初中畢業生去看成績回來落塘洗身,已經撈起六個通通沒生命跡象”的信息。

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該信息後,立即對信息中所稱的事情進行核實,確認該信息為虛假信息。民警立即對發佈虛假信息的造謠者展開偵查。並於2019年7月13日,依法將散佈謠言者吳某清(女,廣西北流人)抓獲歸案。吳某清對其散佈“6名初中生溺亡”的謠言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對吳某清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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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發生了不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家長們擔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有些人趁機造謠、蠱惑人心

這就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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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了在微信群發佈“北流市發生十幾個初中生到池塘裡游泳,有六名學生溺水死亡”的謠言的案件。謠言發佈者吳某清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經查,2019年7月12日21時20分左右,吳某清在某小學的家長群內發佈“北流市十幾個初中畢業生去看成績回來落塘洗身,已經撈起六個通通沒生命跡象”的信息。

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該信息後,立即對信息中所稱的事情進行核實,確認該信息為虛假信息。民警立即對發佈虛假信息的造謠者展開偵查。並於2019年7月13日,依法將散佈謠言者吳某清(女,廣西北流人)抓獲歸案。吳某清對其散佈“6名初中生溺亡”的謠言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對吳某清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拘留!一網民造謠“北流6名初中生溺亡”,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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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了在微信群發佈“北流市發生十幾個初中生到池塘裡游泳,有六名學生溺水死亡”的謠言的案件。謠言發佈者吳某清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經查,2019年7月12日21時20分左右,吳某清在某小學的家長群內發佈“北流市十幾個初中畢業生去看成績回來落塘洗身,已經撈起六個通通沒生命跡象”的信息。

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該信息後,立即對信息中所稱的事情進行核實,確認該信息為虛假信息。民警立即對發佈虛假信息的造謠者展開偵查。並於2019年7月13日,依法將散佈謠言者吳某清(女,廣西北流人)抓獲歸案。吳某清對其散佈“6名初中生溺亡”的謠言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對吳某清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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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網絡造謠傳謠,情節較輕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後果嚴重的,可能會觸犯刑法。

小微想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行為同樣要遵紀守法。在網上散佈謠言或虛假信息,不管是原創還是轉發,涉及本地還是外地,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北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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