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子酒後爭搶買單,竟連踢17腳致人昏迷!
廣州男子酒後爭搶買單,竟連踢17腳致人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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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男子酒後爭搶買單,竟連踢17腳致人昏迷!
廣州男子酒後爭搶買單,竟連踢17腳致人昏迷!
光明網頭條號
1/4 據瞭解,2016年10月25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歐某和兩位朋友到沿江路天字碼頭某酒吧喝酒,經人介紹認識了被害人鍾某,四人便一起喝酒、猜拳。玩了兩小時後,歐某付了300多元買單,四人共同離開並前往珠光路某宵夜店繼續飲酒猜拳。凌晨5時30分許,歐某準備結賬,鍾某搶著買單。
2/4 (庭審現場)
3/4 記者在法庭上查看監控視頻,發現從鍾某約在凌晨5點50分倒在人行道一棵樹下,無力反抗。但鍾某在隨後15分鐘,仍用力地用腳猛踢其頭頸部,同時用手擊打。記者計算, 在2分鐘不到的時間內,鍾某踢了17腳,甚至拖鞋也被踢掉,與友人離開一次後,又折返蹲下用手擊打鐘某頭部。在離案發現場數米遠處,有2、3位蔬菜小販在擺攤,但無一人敢上前勸阻。6時05分許,歐某與朋友打車離開現場,到某水療中心過夜。
4/4 朋友幫買單,不是好事嗎?為什麼會下毒手?今天在法庭上,被告人歐某認罪。面對法庭詢問,歐某坦言,自己當晚在去酒吧前已喝了半扎啤酒,到酒吧後一人喝了一瓶洋酒,在宵夜攤繼續喝了2、3瓶啤酒,對案發時的細節已經記不清楚,只記得有爭吵買單的情景。記者瞭解到,被害人也同樣“斷片”,只記得有一起喝酒的情景。(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20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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