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是什麼?能不能翻譯成中文?
英語6級不知道offer?😂🤣我不信,我倒是懷疑他把六級詞彙都忘了。
有些專業詞彙沒有正規的翻譯,比如在我工作的領域,rectified linear unit,convolutional filters,真的很難翻譯,或者我也不知道對應的中文是什麼。或者我按照自己的理解翻譯過來,我也不知道這個翻譯是不是所有人能接受的說法。這並不是裝逼,是真的不知道。
offer letter這種詞彙,我相信是這個女生說的多了,成了習慣。就像Wi-Fi,iPhone,app store,難道你翻譯這些詞彙嗎?
與其說對方裝逼或者怎麼樣,不如多開闊開闊自己的眼界。每年英語有大量的新詞,新的說法,美國人很開放的接受了他們,比如long time no see,比如chinese dama,美國人說起來津津樂道,為什麼我們就不能接受一些外來語呢?想想吉普,沙發,甚至拜拜。
感謝邀請。
你們公司從事業單位,變成國企,居然在“offer”這個司空見慣的英文單詞上面較真兒。重點是你同事的英文那麼“厲害”,還聽不懂一個offer。
這實在是讓人“大吃一鯨”!
Offer是什麼?
我們先說說在職場上經常出現的這個英文詞彙“offer”。
Offer,如果非要說全稱的話,後面還應該接letter,中文翻譯過來大致是“錄用信、錄用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工作邀請函等”。
Offer在法律的術語是“邀約”,因此,offer letter 也可以叫“邀約函”。
當然,offer也經常出現在新聞報道里,說某某同學同時收到多少個學校的offer,這裡的offer就是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當美國的話,這個offer,還細分到指有獎學金的通知書。
能不能翻譯成中文?
在如今的職場,一般很少般offer翻譯成中文,都是直接用原英文offer來代替所謂的“工作錄用通知書”。
因為,一個簡單的offer,完全可以把這個相對比較長的中文直接表達出來,顯得更加簡單有效。
因此,想把offer翻譯成中文,完全可以,只是沒有太大的必要。
切勿過多妖魔化職場英文
從這個問題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offer被無限放大化,甚至說到了“漢語落後”、“漢語不夠裝”的嚴重程度。
坦白講,現在很多企業,英文使用率還是比較高的。很多人說英文,並非說了要裝什麼高逼格、與眾不同(當然,有存在喜歡裝的那部分人群),而是有時候一個簡單的英文單詞能更直接、準確表達意思,避免中文博大精深上的一些誤會。再者,也有可能是這家公司的氛圍、或者這個人的工作崗位就是這樣子,無可厚非。
個人覺得,並非那個女生事太多,而是你們太“情緒化”。
一個正式的流程是,確定錄用這個人之後,得通過郵件發一封offer letter,作為正式通知。因此offer(letter)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企業反悔了,被錄用著是可以起訴企業,要求相關賠償的。那這個郵件offer就是一個證據。
如果是一個簡單的電話通知,如果沒有錄音呢,如果企業反悔了,該女生如何訴求?
因此,給對方發一份正式的offer,既合規又合理。
從這一個問題上,也看出,你們作為國企的一種“傲慢”,難以招到或者留住人才。企業招人和人招工作,是雙方選擇的,只有互相滿意了才會才一起共事。所以,要站在彼此的角度看問題。
仔細想一下,是個好問題,感謝邀請。
offer這個詞彙代替錄用/錄用通知已經成了HR的習慣用語。
剛剛跟一起加班的同事探討了一下題主提的這個問題,小總結了一下,只是大家各抒己見,不帶有誘導或者偏激色彩,請知悉。
1. offer在平時大家提出的時候有時被用作動詞,有時被用作名詞。比如發個offer,某某某被offer了一家XXX公司。簡單好用通俗易懂。因為周圍的人都明瞭它代表的意思,所以大家就習慣成自然了。
2. 的確外企用英文表達的比較多,跟人力資源相關的詞彙還很多,比如候選人沒有通過,我們說她被pass掉了;比如說你的薪酬問題請聯繫一下C&B同事諮詢;比如我們說我是做HR的,意思就是我是做人力資源的,還有比如招聘需求我們說HC。也許是外企的HR也不斷流動到民營企業、上市公司來以後,所以語言也流通了出來了。
3.國企相對穩定,且進入門檻比較高,所以HR流入的比例不多,大家為了適應環境也選擇用環境內常用語言溝通以增加自己的融入速度,所以這些語言可能沒有在國企事業單位內流通。
題主的問題也給人力資源從業工作者提了醒,我們也要提高自身的敏感度,在對不同背景候選人溝通的時候注意溝通話術。
感謝!
希望我的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歡迎關注宏小巫的問答。
首先,題主你是猴子請來的逗逼嗎?你的英語六級是指小學六年級嗎?offer是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都太牛逼,牛逼到天下無敵了…
漢語的構詞法裡面有一類叫外來詞,比如說坦克,沙發,咖啡…這些詞都是標準的外來語音譯,如果按照你這個邏輯,坦克該叫啥?鐵王八?移動大炮??
跨文化研究研究中,有一個類別叫untranslatability(不可譯),這其中有一種情況就無需翻譯,比如坦克沙發這些單詞,非要去翻譯無異於畫蛇添足,那就隨他去吧!還有一種情況是原詞屬於言簡意賅的那種,而目標語言體系中找不到與之對應的簡潔詞彙,那就乾脆就用原詞彙吧。題主提到的offer解釋過來就是僱主出具的願意為對方提供某工作崗位的的一個正式要約,明明五個字母就表達清楚的,你非要翻譯它幹鳥啊啊啊啊啊。
所以說,人還是要多學習,要博採眾家之長。必須的承認,外來語(各種外語包括英語)中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鑑的詞彙,為何不拿來用之?為毛非的翻譯一下?
offer可以簡單翻譯成“工作邀請”,或者“崗位邀請”之類的詞。主要是為了保護應聘者的,否則用人單位在應聘者辭職後反悔了,應聘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證。
上面所有的答案都沒有提到很重要的一點就是offer應當包含什麼,決不僅僅是簡單的邀請函,所以我開頭就說了是“簡單翻譯成工作邀請”。正規的offer應當包括:
1 工作內容,包括部門,頭銜,職責等
2 待遇,包括工資 股票 獎金 補貼等等一系列即將在勞動合同中體現的收入
3 可能的其他條款如敬業協議等
法律效力等同於勞動合同,這就是為什麼offer很必要,說是裝逼的我只能說沒見過世面。
剛才說了offer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下家)反悔,比如說有了更好的候選人,或者這個職位close了,或者預算被砍了,“反悔”的範圍不僅僅是簡單的“不需要你來我司工作了”,還包括“給不到承諾的待遇/頭銜”,以及“工作內容有變動”,這些都是理論上有可能的。所以說offer裡必須明確工作內容和待遇,否則談好了1萬,你辭職了,過來我給你開5000,沒有offer你到哪兒說理去。
offer裡包含待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用途就是可以跟現東家談counter offer(這個詞就更難翻譯了,只要理解counter是反擊的意思就可以)。比如A公司一個很優秀的員工,年收入10萬,拿到了B公司15萬的offer。但是這個員工其實不是有很強的跳槽意願,而A公司又願意挽留他,開出了14萬的counter offer,他可能就拒絕B公司的offer,留在A公司。如果該員工在A公司待的不爽的話,A公司可能要開出18萬的counter offer才能留住他。
總之,offer對於跳槽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不可缺少。尤其記住要明確待遇,這些就是你的籌碼。
混了這麼多年外企,我也來回答一下。中英文混用雖然是一種習慣,但是當年我大學的時候老師說是因為在雙語時有一種語言掌握不了,無法靠反射說出來,造成的後果,我們要理解這些人。另外offer可以翻譯成中文,不翻譯的時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所謂,一種是他也不知道如何翻譯。無所謂的情況如方言,很多方言地區偶爾說幾個普通話或者在說普通話的時候說幾個方言而已。英語嘛,就當方言吧,就理解了吧。
offer是一個神奇的英語詞彙。在很多場合都會用到。比如錄用人員,比如做外貿生意,比如國外一些招標項目等等。英語詞彙和漢語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有些單詞在不同場合,會對應不同的漢語。就offer一詞來講,我理解,指的是各類要約。你發了一個offer,就是向對方發出了一個要約,對方可以選擇響應或不響應,對方有自由選擇權。從這點來說,你求婚或點菜,都相當於發了一個offer。
嗯,你說的對,有些人覺得中英文混著說,比較裝逼。
尤其英文好一點的,特別是從外企混過的或者留學回來的,中英文混著說到你懷疑人生,有的更搞笑的是,說完英文怕你聽不懂,還解釋下中文,你分分鐘就找到了一個英文老師~
雖然我曾經多次兼任CHO分管人力資源,但我不得不承認,HR們確實是最愛裝逼的一族。HR來自外企,其工作人員受外企影響不可避免,因此在HR部門內部,或對外招聘、獵頭、HR業務交流、推廣等場合,我認為HR們是可以更多采用部分英語單詞作為工作語言的,這不叫裝逼,而叫方便工作。我在聽取人力資源部門彙報工作的時候,也會主動吸納一些HR的常用英語詞彙來交流。但是,相當普遍的情況是,HR們無論在什麼場合和什麼人交流,嘴裡都會蹦出一些英文單詞,似乎做了兩年人力資源專員說話不帶那幾個單詞就顯得自己業務不熟一樣。我覺得其實沒必要。作為導演,因為我們的工作團隊常常是多國部隊,比如我分別有和德國執行導演、美國視覺效果、日本機師、俄羅斯演員、烏克蘭燈光師、荷蘭潘瑟攝影師等合作影視項目,在片場或後期機房,我也會用英語下達指令,攝製組成員也都毫無接收障礙,因為專業的指令無論在哪個國家的攝製組都是通行的,這樣可以保證整個團隊的動作協調性一致。但是,我們離開片場,就很少再用工作指令溝通,特別是在與攝製組以外的人交流時,幾乎沒有人會拿攝製工作的專業英語詞彙來表達(內部溝通除外)。不光導演行業這樣,另一些脫胎於外企的崗位比如保險、精算、程序等,基本上在外界交流時,裝逼的才賣弄英文詞彙,正常的都會用母語,而唯獨HR們幾乎無一例外的口頭或書面總是會掛著那幾個即便26個字母也讀不準也不妨礙認識的專用詞彙,所以我個人認為這裡並非中文無法表達(實際我認為人事、勞資等表達更準確),而確實是人力資源從業人員的裝逼程度比較高而已。
offer這個詞已經不算裝逼了吧,正規公司面試後,決定錄用,都應該有封電子郵件,裡面要標明你已被錄用,來上班的時間,需要自帶的材料物品,月薪。這年頭什麼事都有,講究證據,單單一個電話的通知,過兩天公司反悔不認賬了怎麼辦,特別是面試人可能因為這家公司通知入職而剛剛辭了原工作。這一系列的含義包括在裡面,用個約定俗成的offer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