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10 個回答
叶律师
2019-06-15

這個屬於車輛所有權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原則上不應當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當車輛所有權與車輛使用人不是同一個的時候,因為駕駛機動車產生的事故責任應當由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作為車主,只有對於損害存在過錯的時候才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例如,車主並未將車輛放到具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店進行維修,那因為車輛維修出現的事故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相應的過錯而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對師傅來說,作為維修店的員工,修完試車原則上屬於工作內容,屬於履行工作職責而產生的事故。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對其他人員造成的損害原則上應當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若職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錯,用人單位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職工進行追償。

畅谈汽车的蚂蚁
2019-06-14

明確的說車主沒有一點責任,這和車主有什麼關係,車主的車放到維修店修理,修理店就要對車主的車輛有保管作用,如果車主的車輛維修期間出現任何問題,修理店都脫不了干係的。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修理店的修車師傅如果在車主不在的情況下試車,一定要確保車輛的安全的,在試車的情況下,就會有可能出現交通意外這樣的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出現這樣的事情真的是一般人承擔不起的。但是發生這樣的事情了,還有要面對,還是要解決的。撞死幾個人,少說也得幾百萬,修理店如果承擔不起,作為車主,站在人道主義的角度,可以動用自己的保險來進行賠償,如果有商業險最好,如果沒有商業險就悲劇了,交強險最高賠付金額為11萬,就算動交強險,那也是杯水車薪,根本起不了什麼作用。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那麼出現這樣的事情,不能全把責任推到維修工身上,維修工和修理廠也是僱傭關係,修理工試車天經地義,是代表修理廠試車不是代表個人試車,責任修理廠還是要至少承擔一辦的責任,修車工和修理廠各自承受一般的責任,然後通過客戶保險把撞死人的問題解決掉。至於客戶車輛的維修費用和後期客戶要不要車的問題,還得修理廠解決,撞死人的車一般的客戶絕對不會要,不要問為什麼,大家心裡明白就好,還有什麼不同看法的評論區留言或者私信。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车圈小师哥
2019-06-14

一場車禍撞死了幾個人,那麼賠償金額最少200萬左右,而家用車一般購買的第三者責任險也就100萬左右,甚至有些老舊車型可能就只有交強險,所以對於一兩百萬以上的賠償金額,一些小型修理廠確實根本無力承擔。


那麼問題來了,這樣的事故中車主要不要擔責呢?我覺得應該還是要分情況的。如果是因為修車師傅個人的駕駛技術問題導致的交通事故,那麼車主沒有任何的責任,也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賠償。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但如果是由於車輛本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引起的,而這個安全隱患不在此次車輛維修的範圍內,車主也沒有告知修車師傅,那麼發生了這麼嚴重的交通事故,車主是需要承擔責任的,甚至責任比例還不會小。


出現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已經屬於刑事案件了,所以具體的責任劃分最後還是要有法院來裁定,按照目前國內的國情來看,即便是車主沒有責任,但是在修理店沒有能力賠償的情況下,出於人道主義車主都是要承擔一部分賠償的,這是讓人很無奈的。

律师说
2019-06-21

機動車交付修理廠修理,修理工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車主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由修理廠承擔賠償責任。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因車輛故障送修屬於正常維修行為,車輛交付修理廠後不是在車主的管理控制之下,所以與車主無關,車主無需負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並且工廠師傅維修試車是他職務行為,勞動者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造成侵權應該有單位負責民事賠償,單位可賠償後根據過錯情況向其追償。

車主對將車交予修理廠修理的事實需要承擔舉證的責任。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另外車主與修理廠之間是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的,對於因事故而對車造成的損害,修理廠還應承擔相應違約的賠償責任。

律师观天下
2019-06-16

對於“修理工試車,過失撞人”這種案件,法院通常判決結果,要求車主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比如說在沒有汽修資質的汽配經銷處修車,修理工試車前經過客戶的同意等等

負主要責任的是:修車師傅和修理廠。

修車師傅試車過程中,作為一個理性謹慎的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另當別論),將正在修理的車輛,駕駛在馬路上,理應預料到,可能出現的交通狀況,撞死好幾個人,屬於交通肇事犯罪,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修車廠僱傭修理工,修理工在履行工作過程中,導致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即修車廠,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對於“修車廠說自己沒有能力賠償”這種情況,車主不用擔心,受害人家屬會要求對方承擔。撞死好幾個人,這種情況屬於刑事案件,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會依法進行審判,被害人家屬也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判決修理廠承擔賠償責任後,修理廠沒有在法定的期限內履行,受害人家屬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以拍賣修理廠,名下房屋等等方式以賠償家屬損失。

車主需要做的是,在法院判決的期限內,向受害人家屬履行的“相應過錯的侵權賠償”。

類似案件:

法院判決:修理工嚴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因其主動報警且系自首,故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車主劉某委託他人到沒有汽修資質的汽配經銷處修車,造成傷害結果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

最終判定嚴某與修理廠業主賠償死者家屬108496.84元,車主劉某賠償死者家屬27124.21元。

如果您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幫助,可以關注我們,私信諮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免費解答。

遇我得福
2019-06-08

 車子放在維修店裡面維修,在修車師傅試駕的過程中出了事情,當然要修理廠賠償。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車主把這輛車寄託在維修店就說明這輛車是有問題的,人家是送來修理的。

 如果你沒有修好便貿然試車,出了問題當然得修理店和開車的師傅負責。

 因為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這變成了一個託管問題。

 並且修理廠修車是要收錢的,所以這也是服務的一種,這段時間之內這輛車就受你保管了。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維修店維修之後試車,類似這種出事故的還有很多。

 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從根本上做起。

 首先要從法律上面明確責任,在這種特殊情況出事到底歸誰賠。

 其次,從專業技術上,維修店要招收有資質的維修工,沒有資格證的不讓上崗。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第三方面,車主應該把車子送到有營運資格的電器維修,而不是在路邊的私人小店。

 畢竟這事情可大可小,選擇合格的維修店,也是對自己生命負責的體現。

 雖說有的時候送去四s店保養維修,花的錢可能會更多,但是出了事也有尋找賠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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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机械事故鉴定
2019-06-07

這個問題有點難判斷。正規維修店一般是有專門試車人員,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去公路試車的。確實需要的必須掛試車標誌。修理廠試車一般是專門試車道。試想有幾個修理店有這些條件?所以管理存在問題。

現在是試車師傅試車出了事故。車主是送修的,而試車人員是修理店認可的。那麼出事故必須修理店負責。至於修理店與試車師傅如何處理是他們的事了。

如果試車師傅沒駕照,保險絕對不賠。試車師父有駕照,刑事責任也必須負的。注意,只要車主肯走保險,保險肯定要賠。因為車輛保險只對車輛而言,並不是對人而言,只要符合駕駛資質即可。

如果修車店和試車師傅沒賠付能力,估計車主會被告上法庭的。賠償後,車主再向修理店和試車員索賠。

本地區曾經發生過一起類似事故。一車主送車至某修理廠修車。後面一電工在修理尾燈。前面修理工準備試車,不小心掛倒檔,直接把該電工擠壓到牆上身亡。最後是修理廠全額賠償的。當然,試車人員也會承擔一部.。實際上車主一分都沒出。

這個問題真不好說。按道理車主是一點責任都沒有。問題是修理店和試車員沒有賠償能力,亡者家屬肯定會把車主起訴的,法院會判車主承擔部分責任的。

個人分析,請大家討論!

榨汁小二郎
2019-06-15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堅持“車和媳婦概不外借”的原則,除了因為車的價值比較大以外,還和只要發生了事故借車人一定會承擔責任的錯誤觀念有關。事實上述觀念是不準確的,把車借出去之後發生事故要不要承擔責任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由以上規定可知,在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有車輛的實際控制人承擔責任。因為車輛的實際控制人不僅是車輛的實際控制者而且也是機動車使用的受益者,不管是根據支配責任理論還是受益責任理論,都應該要求車輛的實際使用人承擔責任。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機動車的所有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的也可能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在把車輛借給朋友時,車輛本身的剎車系統存在故障但張某並未告知其朋友。張某朋友在駕駛機動車過程中因為剎車系統失靈而發生交通事故,此時張某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根據你的描述,你因為需要修車而把車子放到了維修店,此時車子已經在修理店的實際控制之下。修車師傅外出試車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屬於在工作時間履行職務的行為,責任應該由修車店承擔。但是如果時候查明修車師傅存在故意或重大過錯,修車店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修車師傅進行追償。

根據你的描述,在車輛的修理期間車主沒有實際控制機動車對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因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孔夫子说车
2019-06-15

關於維修店員工駕車造成事故的事件可以說是屢見不鮮,到底是出於修車目的還是利用職務之便挪取車主汽車私用我們也不得而知,今天就聊聊如果維修店師傅試車出現事故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嗎。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這個跟車主是沒有一點關係的,相反作為修理店客戶把車放在店裡維修,店方就有了保管車輛的義務,而在修理國產中不管是出於試車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都是跟車主本人沒有任何的關係。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首先維修店跟修車師傅屬於勞動僱傭關係,應該對員工起到監管責任,出了事故後如果修理店員工有駕駛汽車資質,並且合法駕駛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有賠付的義務,車主出於同情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給予合理的賠償,剩餘部分則由維修店和駕車當事人共同承擔。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可以肯定的是車主修車過程中發生了事故,車主不僅不用承擔責任,並且可以向維修店提出合理的索賠,承擔車主的維修過程中車輛損壞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私下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某人車子放到維修店修理,師傅試車出車禍撞死幾個人,修理店沒賠償能力,車主負責嗎?

李二宁律师
2019-06-21

車輛在維修期間或是車主把車輛交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均有駕駛員承擔責任。如果車輛沒買交強險的話,交強險限額內的責任應由投保義務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