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科技進步,還是譁眾取寵?

艾滋病 動物 科普 育兒 光明日報 2018-11-30

今天的朋友圈,被一則“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的消息刷屏了。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問一個問題:這究竟是值得國人驕傲的科技進步,還是個別科學家不顧倫理與法律法規約束的譁眾取寵?

基因編輯技術問世以來,一直面臨著倫理爭議,各國對其能不能應用於人類胚胎的研究均持極為謹慎的態度。我國亦如此。2003年,原科學技術部和原衛生部聯合印發《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其中第六條規定:進行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必須遵守以下行為規範:(一)利用體外受精、體細胞核移植、單性複製技術或遺傳修飾獲得的囊胚,其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二)不得將前款中獲得的已用於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他動物的生殖系統。(三)不得將人的生殖細胞與其他物種的生殖細胞結合。不少科學家認為,這一規定也適用於基因編輯技術——也就是說,如果在我國深圳開展了這項實驗,那麼相關人員和機構已經涉嫌違反我國的法律法規了。

生殖細胞不同於體細胞,其改變將會遺傳給後代。而我們對人類胚胎的發育瞭解、對人類基因組功能的瞭解等,都還處於非常基礎、極不全面的階段。在諸多影響皆不明確的情況下,對生殖細胞的基因編輯投入臨床被認為是“不負責任的”。雖然絕大科學家都同意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對生殖細胞編輯的臨床使用進行定期評估,但截至目前,似乎並沒有出現能夠改變這一指導原則的科學突破。

這項研究的完成人、南方科技大學教授賀建奎本人原來似乎也是支持這種謹慎態度的。2017年2月他曾在科學網發表博客《人類胚胎基因的安全性——記伯克利基因編輯研討會》。文中列舉了動物模型和細胞系、脫靶、嵌合體、胚胎髮育和多代效應等五個人類胚胎基因編輯的安全性問題,並寫道:在解決好安全性問題之前,“進行人類生殖目的的基因編輯是不負責任的”。但網傳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顯示,這項研究的起止時間是2017年3月—2019年3月。筆者也非常好奇,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究竟賀建奎取得了什麼樣突破性的成果,能讓他自己顛覆自己?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科技進步,還是譁眾取寵?

賀建奎實驗室研究人員在做胚胎注射

再看回這項研究本身。今天諸多業內科學家均表示,這兩個嬰兒的父親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母親未感染艾滋病,嬰兒本來就不是高風險人群,也完全可以用已經被證明的、更安全的方式阻斷母嬰感染,為什麼一定要採用基因編輯手段?而這一基因的缺失能夠帶來什麼影響依然未可知。或許一位科學家的回答可做參考:可以出名,但醫學價值不大。

而就在筆者完成這篇評論的同時,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迴應:“這件事不屬實,我們沒有接受過相關信息。”這更讓整個事件變成了撲朔迷離的羅生門。

不管真相如何,這一事件提示我們關注兩點。第一,科學技術的發展已經跑在倫理研究和法律法規的前面,是不是應該儘快在國家層面組織科學家、倫理學家、法學家儘快制定明確的法律法規,對可能影響人類的科學研究進行規範?第二,這項研究即便經過了醫院的倫理審查,在程序上看似是合理的,但在涉及重大倫理實驗的決策上,一家醫院的倫理委員會是否有能力、有水平進行審查?我國是否應儘快建立不同層級的科學倫理審查規範?

這項實驗,究竟是科技的進步,還是譁眾取寵?這樣的實驗該不該進行下去?這個問題需要科技界來回答。但無數的事例已經告訴我們:掌握了尖端知識和技術的科學家,不僅需要探索未知的好奇心,更要有對生命的敬畏心、對社會發展的責任心,才能造福人類。

作者:柯濟

本期編輯:王佳、孫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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