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球員只是球星!談談NBA的超級巨星標準!

大部分球員只是球星!談談NBA的超級巨星標準!

我經常逛各大體育論壇,感覺大家對NBA超巨的分歧很大,有說巔峰馬布裡超巨,有說哈登超巨,有說麥迪超巨,也有說納什超巨,那麼我也來談談我淺薄的看法。

首先我覺得,從偉大到邊緣的球員,有這麼幾個等級,歷史級超巨(各位置歷史第一人,NBA歷史TOP10),超巨,巨星,全明星,首發,主力輪換,邊緣輪換,萬年冷板凳(飲水機管理員)。

全明星是個坎,界定標準也比較清晰,巨星介於超巨和全明星之間,那麼超巨的標準是什麼?

大部分球員只是球星!談談NBA的超級巨星標準!

我覺得,衡量超巨最簡單的標準,就是三個MVP:

1、MVP:代表單季常規賽的統治力和高光續航能力。記著圈的認可。

2、FMVP:代表季後賽最高舞臺剛正面的能力和單季最後的大贏家。這裡會有很多如果,我覺得吧,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

3、AMVP:代表足夠的娛樂性,NBA的本質還是GAME,球迷支持很重要。能拿下星中之星,也是同行對這名球員業務能力的尊重。

其中,1是硬性條件。1+2+全明星,1+戒指(核心球員)+3也可算超巨。

再補充一個極端點的條件:實力接近MVP+拿下至少兩個FMVP。我能想到最接近的應該就是韋德了,可惜11年。

大部分球員只是球星!談談NBA的超級巨星標準!

這個條件苛刻嗎?確實挺苛刻的,不過我們數數2000年後的超巨:奧尼爾,鄧肯,科比,詹姆斯是標準的3MVP,加內特和諾維斯基也位列其中,15個賽季不也產生了6位?其中,除了諾維斯基,也都拿下過AMVP。

所以,不是隨隨便便的全明星都叫超巨,超巨至少5年一遇,不是人人都配得上這個份量。

也看過十多年年的球,覺得身為超巨最迷人的特質就是:逆天改命。

絕大多數超巨都不是好命仔,像魔術師、鄧肯這種出道即巔峰的存在,都是各自位置的第一人了(歷史級超巨)。強如幫主,在壞孩子軍團的鐵桶陣中掙扎過;嘮嗑在鷹郡和F4解散後跌入谷底,靠自己非人類的努力在09登基;KG在森林狼常年一輪遊,最後在08綠凱一擊致命;司機06總決賽被超神DW連下四局,07MVP在首輪被黑八,11年一鼓作氣再次面對DW拿下奧布萊恩杯;勒布朗11年的失利,激發他12年的大滿貫賽季(MVP+FMVP+奧運冠軍)。

還有一點,身為超巨,就必須是天生的贏家,如果連戒指都沒帶上,連最後的贏家都沒當過,那更多隻是悲劇(很多也是令人尊敬的城市英雄,比如雷吉米勒,斯托克頓),和超巨還差點意思。

最後,馬布裡是CBA中的超巨,但在NBA,他只是個全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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