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包括認定惡意註冊的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門也在持續加大對於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針對進行職業商標搶注的公司。

2

平臺建設

隨著自媒體行業中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愈發顯著,相關互聯網平臺也正在積極推出舉措,幫助旗下的原創自媒體從業者合理合法地解決類似的問題。“敬漢卿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B站已經於8月5日發佈公告,稱其不會因為UP主賬號名稱被其他機構惡意搶注而要求其修改暱稱。據悉,B站目前已協助旗下所有的簽約主播完成了對賬號名稱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接受其他UP主的商標申請協助委託,同時將有專人對UP主提供商標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協助與指導。未來,B站還將上線“UP主創作權益保護計劃”,為UP主提供更加專業立體的法律支持。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包括認定惡意註冊的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門也在持續加大對於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針對進行職業商標搶注的公司。

2

平臺建設

隨著自媒體行業中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愈發顯著,相關互聯網平臺也正在積極推出舉措,幫助旗下的原創自媒體從業者合理合法地解決類似的問題。“敬漢卿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B站已經於8月5日發佈公告,稱其不會因為UP主賬號名稱被其他機構惡意搶注而要求其修改暱稱。據悉,B站目前已協助旗下所有的簽約主播完成了對賬號名稱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接受其他UP主的商標申請協助委託,同時將有專人對UP主提供商標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協助與指導。未來,B站還將上線“UP主創作權益保護計劃”,為UP主提供更加專業立體的法律支持。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B站官方賬號發起的商標保護相關知識普及活動

當前的B站、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掌握著大量的自媒體資源,這應當成為自媒體行業內部推動商標保護進程的重要陣地。未來相關平臺應當充分梳理旗下商標資源,利用平臺資源優勢提供有效的商標保護服務與指導,提高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推動打造更加良好的行業環境,助力自媒體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

社會宣傳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市場上出現了大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注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佔有公共資源、反覆搶注等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而“敬漢卿事件”等相關案例的出現,恰恰創造了向社會大眾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良好契機。

在本次“敬漢卿事件”當中,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主流官方媒體紛紛迅速發聲,大量自媒體從業者、法律工作者同樣積極參與到科普相關法律知識的大軍中,形成了全社會範圍內的有效關注。不僅推動該事件迅速得到解決,也使得公眾對自媒體行業中這股惡意搶注商標的“歪風”有了充分的瞭解,引導著人們合理合法地保護和使用知識產權。正如敬漢卿在視頻中所說,只有當大家都擁有了良好的維權意識,懂得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的灰色產業才能被真正扼殺在源頭之上。

結語

從B站UP主“敬漢卿”發佈視頻表明自己遭遇到商標惡意搶注的問題,到對其實施侵權的公司的註冊商標被判定無效,最終僅僅花費了十天時間。而這樣的成果,既離不開網絡平臺發酵之後產生的巨大社會關注度,也得歸功於長期以來國家在立法、行政等多個環節對於優化商標保護環境做出的巨大努力。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包括認定惡意註冊的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門也在持續加大對於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針對進行職業商標搶注的公司。

2

平臺建設

隨著自媒體行業中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愈發顯著,相關互聯網平臺也正在積極推出舉措,幫助旗下的原創自媒體從業者合理合法地解決類似的問題。“敬漢卿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B站已經於8月5日發佈公告,稱其不會因為UP主賬號名稱被其他機構惡意搶注而要求其修改暱稱。據悉,B站目前已協助旗下所有的簽約主播完成了對賬號名稱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接受其他UP主的商標申請協助委託,同時將有專人對UP主提供商標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協助與指導。未來,B站還將上線“UP主創作權益保護計劃”,為UP主提供更加專業立體的法律支持。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B站官方賬號發起的商標保護相關知識普及活動

當前的B站、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掌握著大量的自媒體資源,這應當成為自媒體行業內部推動商標保護進程的重要陣地。未來相關平臺應當充分梳理旗下商標資源,利用平臺資源優勢提供有效的商標保護服務與指導,提高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推動打造更加良好的行業環境,助力自媒體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

社會宣傳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市場上出現了大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注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佔有公共資源、反覆搶注等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而“敬漢卿事件”等相關案例的出現,恰恰創造了向社會大眾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良好契機。

在本次“敬漢卿事件”當中,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主流官方媒體紛紛迅速發聲,大量自媒體從業者、法律工作者同樣積極參與到科普相關法律知識的大軍中,形成了全社會範圍內的有效關注。不僅推動該事件迅速得到解決,也使得公眾對自媒體行業中這股惡意搶注商標的“歪風”有了充分的瞭解,引導著人們合理合法地保護和使用知識產權。正如敬漢卿在視頻中所說,只有當大家都擁有了良好的維權意識,懂得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的灰色產業才能被真正扼殺在源頭之上。

結語

從B站UP主“敬漢卿”發佈視頻表明自己遭遇到商標惡意搶注的問題,到對其實施侵權的公司的註冊商標被判定無效,最終僅僅花費了十天時間。而這樣的成果,既離不開網絡平臺發酵之後產生的巨大社會關注度,也得歸功於長期以來國家在立法、行政等多個環節對於優化商標保護環境做出的巨大努力。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當中,敬漢卿也呼籲大家,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維權才是正道。這種觀念的形成,恰恰建立在愈發完善的維權渠道之上的。相信這家公司“栽的跟頭”,能夠成為這條灰色產業鏈逐步崩壞的開端。

參考來源:

新華社,《“我叫敬漢卿,我不能用我的名字了”》

人民日報,《我被告知用了22年的名字不能用要改名!該怎麼維權?》

共青團中央,《名字被註冊為商標並被要求改名!12355法律專家:可以請求該註冊商標無效》

每日經濟新聞,《多網紅遭惡意搶注商標,新商標法將處罰惡意註冊》

END

美 編 | 洪欣言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包括認定惡意註冊的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門也在持續加大對於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針對進行職業商標搶注的公司。

2

平臺建設

隨著自媒體行業中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愈發顯著,相關互聯網平臺也正在積極推出舉措,幫助旗下的原創自媒體從業者合理合法地解決類似的問題。“敬漢卿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B站已經於8月5日發佈公告,稱其不會因為UP主賬號名稱被其他機構惡意搶注而要求其修改暱稱。據悉,B站目前已協助旗下所有的簽約主播完成了對賬號名稱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接受其他UP主的商標申請協助委託,同時將有專人對UP主提供商標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協助與指導。未來,B站還將上線“UP主創作權益保護計劃”,為UP主提供更加專業立體的法律支持。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B站官方賬號發起的商標保護相關知識普及活動

當前的B站、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掌握著大量的自媒體資源,這應當成為自媒體行業內部推動商標保護進程的重要陣地。未來相關平臺應當充分梳理旗下商標資源,利用平臺資源優勢提供有效的商標保護服務與指導,提高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推動打造更加良好的行業環境,助力自媒體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

社會宣傳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市場上出現了大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注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佔有公共資源、反覆搶注等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而“敬漢卿事件”等相關案例的出現,恰恰創造了向社會大眾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良好契機。

在本次“敬漢卿事件”當中,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主流官方媒體紛紛迅速發聲,大量自媒體從業者、法律工作者同樣積極參與到科普相關法律知識的大軍中,形成了全社會範圍內的有效關注。不僅推動該事件迅速得到解決,也使得公眾對自媒體行業中這股惡意搶注商標的“歪風”有了充分的瞭解,引導著人們合理合法地保護和使用知識產權。正如敬漢卿在視頻中所說,只有當大家都擁有了良好的維權意識,懂得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的灰色產業才能被真正扼殺在源頭之上。

結語

從B站UP主“敬漢卿”發佈視頻表明自己遭遇到商標惡意搶注的問題,到對其實施侵權的公司的註冊商標被判定無效,最終僅僅花費了十天時間。而這樣的成果,既離不開網絡平臺發酵之後產生的巨大社會關注度,也得歸功於長期以來國家在立法、行政等多個環節對於優化商標保護環境做出的巨大努力。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當中,敬漢卿也呼籲大家,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維權才是正道。這種觀念的形成,恰恰建立在愈發完善的維權渠道之上的。相信這家公司“栽的跟頭”,能夠成為這條灰色產業鏈逐步崩壞的開端。

參考來源:

新華社,《“我叫敬漢卿,我不能用我的名字了”》

人民日報,《我被告知用了22年的名字不能用要改名!該怎麼維權?》

共青團中央,《名字被註冊為商標並被要求改名!12355法律專家:可以請求該註冊商標無效》

每日經濟新聞,《多網紅遭惡意搶注商標,新商標法將處罰惡意註冊》

END

美 編 | 洪欣言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今日看點

8月初,知名自媒體博主敬漢卿在多個平臺發佈動態,吐槽自己使用了22年的姓名遭他人註冊商標,並被其要求進行賠償或停止使用,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近幾年來,隨著自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類似的事件早已不是個例。商標搶注為何給許多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其背後又是一條怎樣的灰色產業鏈?

8月3日,一條名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嗶哩嗶哩網站(以下簡稱“B站”)上引發網友熱議。視頻發佈人是B 站知名原創視頻博主(以下簡稱“UP主”)敬漢卿,其在B站擁有超過530萬粉絲,作品累計播放量超過5.5億次。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中他表示,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敬漢卿”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對方已經通過郵件向他發送了相關材料,要求他支付“敬漢卿”的商標購買費用或停止使用“敬漢卿”的名字。目前該視頻在B站的播放量已經超過1800萬次,網友彈幕評論數超過22.9萬條。

一、到底誰是侵權者?

根據“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向B站UP主“敬漢卿”發送的所謂“商標侵權通知函”,該公司為中國地區第31259902號“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1類娛樂節目、視頻節目製作等相關服務,並稱B站UP主“敬漢卿”目前運營的微信、騰訊、頭條公眾號已侵犯到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要求B站UP主“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會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相關賬號。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引發熱議的“敬漢卿”商標註冊證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有效期為十年。而在其正式註冊之前,2015年9月24日,B站UP主“敬漢卿”就已經在B站上傳了第一條原創視頻,且正式開始使用“@敬漢卿”的水印。“敬漢卿”本人也在吐槽視頻中表示,他從2014年開始製作並上傳視頻,2018年全網粉絲數量超過900萬,面對惡意商標搶注,他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敬漢卿的遭遇引起了廣泛關注,大量網友及多位UP主、律師對其進行聲援,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官方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共青團中央”發文表示,“敬漢卿”為有一定網絡影響力的B站UP主的真實姓名,公司的商標搶注行為侵犯了敬漢卿的姓名權,並鼓勵他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

令人振奮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公佈的商標流程狀態顯示,由“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國際分類為41的商標“敬漢卿”已經於8月12日被正式宣告無效,“敬漢卿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其折射出的自媒體行業當前面臨的惡意商標搶注亂象。

二、“敬漢卿”背後,是千萬個“敬漢卿”

實際上,敬漢卿的遭遇並非偶然,“手工耿”等許多知名UP主都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注的情況,該事件也再次牽出了長期隱藏在自媒體行業背後的一條灰色產業鏈。

註冊工商信息顯示,搶注“敬漢卿”商標的“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8月,註冊資金僅20元,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零售,但在其擁有或正在申請的103個商標中,卻有30個“教育娛樂”類別的商標,涉嫌許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體賬號名稱。正如該公司的商標註冊情況顯示,近幾年自媒體行業實現了蓬勃發展,而許多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還不是很強,導致自媒體賬號商標註冊這塊“蛋糕”吸引了無數盲目逐利的目光。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搶注“敬漢卿”商標公司的工商信息 圖片來源:共青團中央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商標權的保護存在一定界限,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一些普通的商標則無法在其他類別阻止他人註冊。目前,註冊單個商標通常僅需一到兩千元,後期維護費用同樣很低,這樣的“商機”催生出了一批“職業商標搶注公司”,它們根據公開的商標信息對一些還未註冊商標的手機應用或自媒體賬號進行大規模搶注,或對已有商標在其餘類別進行註冊,當被惡意搶注的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後,這些公司就會開始伺機進行“碰瓷”式的維權。而被迫成為“侵權者”的一方,在面臨更改名稱或支付高額商標使用費的難題時,他們最終往往選擇“破財免災”。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究其原因,一是進行維權的成本較高。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想證明他人註冊商標侵權,既要證明申請人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也要證明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從而說明其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難度。如果是外省的企業涉嫌惡意搶注,還需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二是在維權期間相關賬號的正常使用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期間的損失往往只能由商標實際使用人承擔。許多互聯網平臺對於存在侵權嫌疑的賬號都會進行封號處理,UP主多年的心血隨時可能付諸東流。正如敬漢卿在其視頻中所說,維權之路往往漫長而又艱辛,甚至可能花費一年的時間,這對於需要通過高頻率更新保持熱度的自媒體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因此,這也造成了我國商標註冊中申請量大而使用率低的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351.5萬件,同比增長67.8%。截至6月底,我國有效商標註冊量為2274.3萬件,同比增長35.3%,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一件有效商標。對於這樣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是由於惡意搶注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注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美國著名專利法專家卡爾·夏皮羅曾提出“專利叢林法則”的概念,其內涵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有許多重疊之處,開發新技術的人必須在專利叢中披荊斬棘,才能獲得自己所需的全部專利技術的使用許可。而當前自媒體行業中這種由於惡意搶注商標形成的“商標叢林”,則給自媒體從業者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三、惡意搶注的歪風,該停了

事實上,國家近年來正在不斷推動構建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商標註冊中日漸頻發的侵權行為,已經開始從多個層面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

1

政策法規

在立法層面,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效遏制惡意商標註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4月23日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等兩個方面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其中,一是對商標的註冊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指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二是對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規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違規行為的,不得接受其委託;三是明確了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可宣告其無效;四是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明確了處罰措施,同時大幅提升了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也將徹底失去本不該擁有的法律保護。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包括認定惡意註冊的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門也在持續加大對於惡意商標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針對進行職業商標搶注的公司。

2

平臺建設

隨著自媒體行業中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愈發顯著,相關互聯網平臺也正在積極推出舉措,幫助旗下的原創自媒體從業者合理合法地解決類似的問題。“敬漢卿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B站已經於8月5日發佈公告,稱其不會因為UP主賬號名稱被其他機構惡意搶注而要求其修改暱稱。據悉,B站目前已協助旗下所有的簽約主播完成了對賬號名稱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接受其他UP主的商標申請協助委託,同時將有專人對UP主提供商標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協助與指導。未來,B站還將上線“UP主創作權益保護計劃”,為UP主提供更加專業立體的法律支持。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B站官方賬號發起的商標保護相關知識普及活動

當前的B站、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掌握著大量的自媒體資源,這應當成為自媒體行業內部推動商標保護進程的重要陣地。未來相關平臺應當充分梳理旗下商標資源,利用平臺資源優勢提供有效的商標保護服務與指導,提高自媒體從業者的商標保護意識,推動打造更加良好的行業環境,助力自媒體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

社會宣傳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市場上出現了大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注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佔有公共資源、反覆搶注等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而“敬漢卿事件”等相關案例的出現,恰恰創造了向社會大眾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良好契機。

在本次“敬漢卿事件”當中,新華社、人民日報、共青團中央等主流官方媒體紛紛迅速發聲,大量自媒體從業者、法律工作者同樣積極參與到科普相關法律知識的大軍中,形成了全社會範圍內的有效關注。不僅推動該事件迅速得到解決,也使得公眾對自媒體行業中這股惡意搶注商標的“歪風”有了充分的瞭解,引導著人們合理合法地保護和使用知識產權。正如敬漢卿在視頻中所說,只有當大家都擁有了良好的維權意識,懂得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的灰色產業才能被真正扼殺在源頭之上。

結語

從B站UP主“敬漢卿”發佈視頻表明自己遭遇到商標惡意搶注的問題,到對其實施侵權的公司的註冊商標被判定無效,最終僅僅花費了十天時間。而這樣的成果,既離不開網絡平臺發酵之後產生的巨大社會關注度,也得歸功於長期以來國家在立法、行政等多個環節對於優化商標保護環境做出的巨大努力。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敬漢卿發佈的視頻截圖

在視頻當中,敬漢卿也呼籲大家,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維權才是正道。這種觀念的形成,恰恰建立在愈發完善的維權渠道之上的。相信這家公司“栽的跟頭”,能夠成為這條灰色產業鏈逐步崩壞的開端。

參考來源:

新華社,《“我叫敬漢卿,我不能用我的名字了”》

人民日報,《我被告知用了22年的名字不能用要改名!該怎麼維權?》

共青團中央,《名字被註冊為商標並被要求改名!12355法律專家:可以請求該註冊商標無效》

每日經濟新聞,《多網紅遭惡意搶注商標,新商標法將處罰惡意註冊》

END

美 編 | 洪欣言

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商標搶注,網紅被迫成為“無名之輩”"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