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事件後,36名寶馬車主稱也被收了金融服務費!購車搭售何解

4月17日,西安奔馳女車主與奔馳公司達成和解,“坐引擎蓋維權”事件塵埃落定。但是,汽車銷售服務市場存在的“潛規則”爭議並沒有結束。

近日,一項寶馬車友群的問卷統計顯示,有36名車主反饋,在按揭購車時遭遇“金融服務費”。購車4S店分佈在西安、寧波、武漢、成都等城市,車型覆蓋寶馬3系、5系、6系等多個款式。而且,參與問卷的車主均表示在4S店內受到了“捆綁消費”,具體包括“出庫費、上牌費、盜搶險、衛星定位費、裝潢精美禮包”等。

其實,除了奔馳、寶馬外,其他車企大廠也曾傳出“搭售”傳聞。有車主認為,搭售潛規則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侵犯消費者權利。2017年11月,四川樂山一名車主就曾將4S店經銷商與大眾汽車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不過,因證據不足,法院判定車主方敗訴,駁回其訴訟請求。

38名寶馬車主稱遭“搭售”,36人被收金融服務費

2018年9月,馬力在浙江寧波寶信4S店看中了一款寶馬320LiM運動曜夜版的車,裸車價僅為29萬。馬力表示,自己本想全款購車,但銷售人員極力向自己推薦分期貸款。

“他們說,使用按揭貸款更容易訂車。如果是全款,提車時間就要推遲,或者加價。我看到他推薦的貸款是寶馬官方提供的,而且利率只有1.88%,就同意了。”馬力說。

奔馳事件後,36名寶馬車主稱也被收了金融服務費!購車搭售何解

購車結算時,馬力被告知需額外支付一筆5000多元的費用。其提供的手寫收據顯示,5313元為金融服務費。不過,這筆服務費的出處不得而知。“我問他提供了什麼服務,店員就說諮詢、推薦等服務。問急了,他就說這是行規。”

除了金融服務費之外,馬力在購車時也被推薦了價值1萬元的車內裝潢、3000元的綜合服務費。再加上購置稅、車險、上牌等費用,購買這輛車的實際花費在35萬左右。馬力覺得,車主普遍有“高價買個放心”的心理。車主相信4S店的品質,但4S店卻仗著這個優勢,讓車主接受這些綁架條款。

4月16日下午,馬力所在的寶馬車友群裡發起了一項問卷統計,截至17日下午,有38名車友填寫了問卷。這些車主均從專門從事汽車銷售服務的4S店購車,店鋪分佈在西安、上海、武漢、寧波等城市,車型覆蓋寶馬3系、5系、6系等多個款式。其中,有36名車主並明確標記自己曾被收取“金融服務費”。

統計結果顯示,這筆費用的金額最低為3400元,車型為寶馬1系,今年2月在蕭山駿寶行4S店購買。最高金額為18000元,車型為寶馬X3,2016年12月在武漢中達江寶4s店購買。而且,11名車主表示沒有收到發票;6名車主表示店方以“服務費”、“手續費”等字樣開具了發票;1人表示“發票和收據都沒有”。

除了金融服務費外,填寫問卷的38名車主均表示在4S店中受到了“捆綁消費”。具體包括“上牌費、盜搶險、衛星定位費、出庫費、裝潢精美禮包”等等,價格從千元到萬元不等。

有車主稱“被搭售”怒告4S店,因證據不足敗訴

其實,除了奔馳、寶馬等車企品牌外,其他車企大廠的經銷商也曾傳出加價、搭售等傳聞。

在這一過程中,有車主認為,強行搭售侵犯了自身知情權,虛構費用事實等情況屬於欺詐行為。2017年11月,四川樂山一名車主就曾將4S店經銷商與大眾汽車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016年2月,鄧某在樂山市申通汽車4S店以按揭形式購買一輛白色轎車。其按揭收費明細顯示:車價98900元,首付58900元、貸款40000元;自選汽車用品1000元、評審費2000元。

鄧某在申訴中表示,購車時,4S店虛構需要支付車輛評審費的事實,收取2000元。又強行搭售其店內機動車保險,並指定投保公司及險種,導致自己被迫支付高額機動車保險費6663.19元。

不過,被告4S店對此辯稱,雙方在達成和履行購車合同中,公司方無虛構和搭售行為。鄧某購車所產生的費用均是在其清楚及明知的情形下產生。另一追加被告樂山市大眾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公司具有車貸諮詢服務經營資格。在購車客戶需要貸款時,為客戶提供貸款諮詢,對客戶的貸款資質、方案進行評審,併為客戶辦理按揭貸款,因此收取服務費2000元合情合理,不應退還;而保險費是保險公司收取,大眾公司僅是代收代付,且鄧某已享受了保險服務,理應支付保險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鄧某提交的收取評審費或服務費的票據,無法證明申通公司和大眾公司虛構事實並欺騙鄧某與其訂立合同。申通汽車4S店與鄧某就第一年商業險的購買形成了合意,對保險內容進行了確認,關於強行搭售保險的主張無證據支持。最後,因鄧某的請求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4S店被曝光強制加價後,罰款3萬元

2017年7月起,經商務部審議通過的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經銷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供應商、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也顯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以西安為例,2018年8月,當地一檔電視問政節目曾曝光4S店存在強制加價銷售汽車等問題。隨後,西安市工商局對電視問政曝光的兩家汽車銷售商進行立案調查,決定對西安鈞盛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和陝西安俊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予以3萬元處罰(均為高限處罰)。同時,在全市啟動為期20天的汽車銷售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對汽車銷售領域存在的加價銷售、強制裝飾、強制保養、強制保險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今年4月4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例行發佈會中表示,將多措並舉提振汽車消費。在優化市場環境一項措施中,他表示,將重點加大對未按要求明示價格、加價銷售、強制搭售、違規限制經銷商經營等行為的執法力度,努力營造競爭有序、讓消費者放心的消費環境。

採寫:南都記者 毛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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