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陽原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

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遵守我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三)本科及以下學歷往屆畢業生,要求具有張家口市(含縣、區)戶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戶口為張家口籍的外地畢業生);崗位條件明確要求具有陽原戶籍的,以崗位條件的具體要求為準。

(四)專項計劃指標僅限於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大學生村官”、“新農村建設者”、“大學生村醫”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

(五)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張家口陽原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

1、報名時間:從2017年11月14日至17日共4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陽原縣就業服務中心(宏明家電對面),聯繫電話及傳真:0313—739829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須填寫《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表2),可從陽原縣政府門戶網中下載打印填寫,並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戶口本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後果自負。

張家口陽原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

(三)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劃定。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行業職位,將適當予以政策傾斜。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培訓班,社會上任何形式的培訓班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擬聘人數一般不高於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於當天在面試考點及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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