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1、發票登記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2、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附表1,以下簡稱臺賬)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賬,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彙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彙總表》(附表2)。臺賬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3、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建立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分別記錄並歸集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成本、費用、扣稅憑證及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留存備查。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也應在納稅人建立的臺賬中記錄。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價款扣除臺賬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5、建築業企業預繳稅款臺賬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條:

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築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臺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號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等相關內容,留存備查。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1、發票登記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2、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附表1,以下簡稱臺賬)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賬,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彙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彙總表》(附表2)。臺賬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3、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建立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分別記錄並歸集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成本、費用、扣稅憑證及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留存備查。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也應在納稅人建立的臺賬中記錄。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價款扣除臺賬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5、建築業企業預繳稅款臺賬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條:

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築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臺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號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等相關內容,留存備查。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6、加速折舊購進固定資產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8號)第六條:

企業應將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記賬憑證等有關資料留存備查,並建立臺賬,準確反映稅法與會計差異情況。

7、研發費用臺賬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第二條:

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三條第1款:

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8、殘疾人優惠政策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第五條第(二)款: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應當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在徵管軟件修改前,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要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動態掌握納稅人年度退、減稅限額及殘疾人員變化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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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票登記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2、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附表1,以下簡稱臺賬)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賬,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彙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彙總表》(附表2)。臺賬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3、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建立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分別記錄並歸集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成本、費用、扣稅憑證及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留存備查。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也應在納稅人建立的臺賬中記錄。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價款扣除臺賬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5、建築業企業預繳稅款臺賬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條:

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築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臺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號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等相關內容,留存備查。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6、加速折舊購進固定資產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8號)第六條:

企業應將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記賬憑證等有關資料留存備查,並建立臺賬,準確反映稅法與會計差異情況。

7、研發費用臺賬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第二條:

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三條第1款:

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8、殘疾人優惠政策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第五條第(二)款: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應當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在徵管軟件修改前,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要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動態掌握納稅人年度退、減稅限額及殘疾人員變化等情況。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9、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

《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第五條:

納稅人應當如實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以下簡稱“應納稅憑證”)等有關納稅資料,統一設置、登記和保管《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以下簡稱《登記簿》),及時、準確、完整記錄應納稅憑證的書立、領受情況。

《登記簿》的內容包括:應納稅憑證種類、應納稅憑證編號、憑證書立各方(或領受人)名稱、書立(領受)時間、應納稅憑證金額、件數等。

應納稅憑證保存期限按照《徵管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第四條: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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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票登記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2、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附表1,以下簡稱臺賬)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賬,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彙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彙總表》(附表2)。臺賬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3、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建立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臺賬,分別記錄並歸集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成本、費用、扣稅憑證及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留存備查。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也應在納稅人建立的臺賬中記錄。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價款扣除臺賬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5、建築業企業預繳稅款臺賬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條:

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築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臺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號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等相關內容,留存備查。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6、加速折舊購進固定資產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8號)第六條:

企業應將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記賬憑證等有關資料留存備查,並建立臺賬,準確反映稅法與會計差異情況。

7、研發費用臺賬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第二條:

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第三條第1款:

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8、殘疾人優惠政策臺賬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第五條第(二)款: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應當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在徵管軟件修改前,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要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動態掌握納稅人年度退、減稅限額及殘疾人員變化等情況。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9、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

《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第五條:

納稅人應當如實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以下簡稱“應納稅憑證”)等有關納稅資料,統一設置、登記和保管《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以下簡稱《登記簿》),及時、準確、完整記錄應納稅憑證的書立、領受情況。

《登記簿》的內容包括:應納稅憑證種類、應納稅憑證編號、憑證書立各方(或領受人)名稱、書立(領受)時間、應納稅憑證金額、件數等。

應納稅憑證保存期限按照《徵管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第四條: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財務人員,這10項稅收臺賬您建立了嗎?

10、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資產輔助賬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 )第二條第(五)款:

用能企業對從節能服務公司取得的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的資產,應與企業其他資產分開核算,並建立輔助賬或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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