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內容:好聲音兩年難覓 爭版權空耗精力

講內容:好聲音兩年難覓 爭版權空耗精力

------本期內容導讀------

在國內,製作並推廣一檔綜藝節目,並不只是簡單的買個版權、拍幾期節目那麼簡單,它必須要考慮到廣電總局的各項政策,還有衛視資源、明星資源、廣告客戶資源等等之間複雜的關係

------以下正文詳情------

如果你們現在還在迷信一個好名字就能做火一檔好節目的話,那麼來看看這一條消息:“The Voice of……”(……好聲音)節目模式版權方Talpa正式宣佈,基於唐德影視未能如約支付第二期尾款的事實,決定單方面收回之前商定的“中國好聲音”五年期限的版權授權,並要求繼續支付剩餘的4125萬美元的原定授權費用。

這樣的結果讓人感覺既是意外又不意外!

意外的是,去年1月,唐德影視高調宣佈,將以分期支付6000萬美元的高價,獲得了Talpa授權的《中國好聲音》在未來五年的獨家開發運營權。雖然原來的版權購買方燦星及浙江電視臺對中文“中國好聲音”與“The Voice of……”之間的關係持有異議,但是本著務實穩妥的原則,一邊在進行訴訟對決,一面還是果斷地將2016年的節目改為《中國新歌聲》,到今年已經播出了兩季,雖然說收視已經大不如前,但好歹仍然還能保得住如今一線綜藝的地位;

可是反觀已經獲得版權的唐德影視,並沒有乘勝追擊、順勢推出自己的第5季《中國好聲音》,而是反反覆覆地陷入到《中國新歌聲》算不算侵權?《中國好聲音》到底誰有資格叫等等這些口水戰與訴訟糾紛中,讓人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改名叫“唐德律師事務所”了?

不意外的是,在國內,製作並推廣一檔綜藝節目,並不只是簡單的買個版權、拍幾期節目那麼簡單,它必須要考慮到廣電總局的各項政策,還有衛視資源、明星資源、廣告客戶資源等等之間複雜的關係。如果說,Talpa作為境外公司,對此國情不是很明白,而唐德作為一家土生土長的影視公司,豈有不知其中風險?

就在去年年底,燦星已經成功地播完新版《中國新歌聲》,不管怎麼說也是平穩渡過了版權被收的危機。而另一頭,唐德影視才勉勉強強地對外發布,說是已與某衛視簽署合資意向,投入3.5億製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並同時已有近5億廣告投放的意向廣告客戶。且不論其真假,看一下時間,這季節目即使一切順利得以推出,那也是要拖到2017年才能播出,而那時,唐德巨資購下的五年版權可是實實在在地過去了1/5了啊!

何況,這樣的節目還將面臨著國內廣電總局對於衛視頻道的“限娛”政策,各大衛視也面臨著大量並未塵埃落實的法律糾紛,更為要命的是,自稱是官方正版授權,但是卻幾乎無法再複製前4季的明星、製作人以及相關資源。那麼這樣子推出第5季好聲音,到底是想打“一樣的配方、一樣的味道”呢?還是想製造“一樣的配方,不一樣的味道”呢?

紛紛擾擾又一年,燦星與浙江臺的第2季“新歌聲”都落下了帷幕,而唐德的“好聲音”依然還是飄乎在天邊。看瞅著這巨資買下的5年授權就要過去2年了,這不單單是剩下的時間不多了,而更要命的是:隨著“新歌聲”還算不錯的收視情況,就算是成功做出來的原汁“好聲音”到底能獲得多大的市場,已經成為了一個未知數;

所以,這也可能就是雖然已經付出了1875萬美金的唐德最後決定拖延甚至不再支付第二期尾款的最重要原因——它想止損了!因為再付下去,這節目也未必能做得出、能做得出也必未能播得成、能播得成也未必可獲得市場成功。這筆買賣做砸了,接下來,至少可以指責Talpa並沒有給出完善的授權,就像是向地方政府買了一塊地,最後發現地面還有釘子戶,無法清理也就沒法蓋房子;

這也就基本證明唐德的當年,只不過是把這檔節目當成一筆買賣來做的,感覺只要買下創意的版權,進可收割“好聲音”席捲市場的成功影響,坐擁前4季積累下來的成功紅利,退可以制約燦星及浙江臺的新節目,好歹從中搞點侵權賠償或者置換一點其它什麼地方的補償;

法律層面的事情不去理論,僅僅就是這樣的思路中,把做一檔成功節目就簡單地理解為買個版權、走個模式那樣的思路,這就已經是這幾年中,衛視之間不斷髮生兩極分化,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

而對於此事的結局,Talpa想拿到全額的6000萬可能性不大,唐德想收回已給的1875萬也幾乎不可能,兩者雙輸的局面似乎也在印證著當前已經風雨飄搖的境外節目模式授權市場的冷落,一買就靈的節目製作時代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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