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交警支隊在嵐縣召開法制建設推進會

11月9日,呂梁交警支隊在嵐縣召開法制建設推進會,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馬連雙,支隊黨總支委員任建國,法制科長劉林生等領導參加了會議,嵐縣交警大隊辦案單位負責人和業務骨幹接受了以會帶訓。

劉林生科長安排部署了年度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劉澤峰解析了執法質量考評要點,副大隊長劉鳳平作了表態發言,馬連雙副縣長對法制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馬連雙指出,執法質量考評是一項嚴肅的法制建設工作,是對全年所辦案件的一次檢查驗收。當前正處在全國上下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的關鍵時刻,十九大對民主法制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新挑戰。執法質量考評是落實習總書記提出的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的必要手段,希望全體民警要把考評準備工作與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有機結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切實抓緊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馬連雙強調,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執法質量工作操作性強,考評是對全局工作的督促、鞭策、提高,全體民警特別是辦案單位領導和辦案人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要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辦案誰檢查,誰辦案誰整改的要求,本著自我完善、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原則,對今年以來所辦案件進行回頭看,切實搞好自查工作,要逐案、逐頁、逐項查缺補漏,拾遺補缺,糾正偏差瑕疵。縣局要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對辦案質量差、資料缺失、程序不合法、造成負面影響的辦案單位負責人和承辦人,要進行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絕不姑息遷就。希望全體民警好自為之,亡羊補牢,切實把辦案質量提到更高的水平,主動迎接省廳的考評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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