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縣教育局“五必須”“三保障”規範學校主題黨日活動

渭南青年網(編輯 陽光)近日,白水縣教育局機關黨委下發了《關於規範“主題黨日”活動的通知》[2017]119號文件。文件除對“主題黨日”活動程序要求外,還提出了“五必須”要求和“三保障”機制。

“五必須”要求主要內容如下。一是事先必須謀劃,主題黨日活動開展之前,必須召開支委會對活動進行謀劃安排,並把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黨員學習教育、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上級交辦任務等納入其中。二是活動必須考勤,黨員參加活動必須當場點名,並公佈考勤結果。三是缺席必須補課,對因各種原因未參加“主題黨日”活動的黨員,由支部委員進行集中“補課”。四是領導必須參加,黨委委員(黨組成員)每月至少參加一個黨支部(含包聯黨支部)的活動,及時發現並糾正活動存在問題,杜絕應付現象。黨(總)支部書記和委員必須帶頭參加活動,督促活動嚴肅、規範開展。五是跟進必須到位,用好有關表冊,如實、準確、完整記錄“主題黨日”,對活動形成的決議,徵集的意見、建議,要進行跟蹤研究,並進行落實,及時向黨員公佈工作進展情況。要完善簡報、圖片、媒體報道等“主題黨日”檔案,及時對“主題黨日”活動進行宣傳。

“三保障”即任務交辦制度、預告報告制度、預警問責制度。任務交辦制度:黨委通過總支、支部層層交辦任務,將各項黨內生活納入黨員“主題黨日”統籌安排,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季度考核和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專項述職的主要內容。預告報告制度:各黨支部在活動開展之前,將當月活動主要內容和要求提前告知到每名黨員,讓黨員做好準備保證活動質量;活動結束後,要及時將活動開展情況向黨委報告,黨委將以此作為評判支部黨內政治生活正常與否的主要依據。預警問責制度:對連續三個月和近半年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由支部委員及時對其進行預警教育。對在規定期限內,不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未完成任務或因黨建工作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黨組織書記,黨委視其情節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促其提高認識,抓好整改。一年內有兩次受到預警教育的黨員、問責的黨組織書記,不得列為推優推先對象,並要對其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置。

為了督促學校黨組織規範開展“主題黨日”活動,黨委還安排全體領導參加11月份包聯黨組織“主題黨日”活動,進行現場指導,並結合學習十九大精神給基層黨員講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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