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阿德勒的理論強調人的積極品質和社會動機在個人行為中的重要作用。阿德勒認為,人格是在戰勝自卑和追求優越過程中形成發展的。人天生自卑,因為其生下來是弱小、無力的,完全依賴成人,由此產生自卑。但是,正是自卑促使人們去努力克服自卑,追求成功,成為人格發展的動力。但是,若被自卑所壓倒,則產生自卑情緒,導致神經症人格,抑鬱、悲觀、消沉。人類還有追求優越與完美的傾向。每個人都有相同的追求優越的最終目標。追求優越也是雙重性的,適度追求,促進個人發展,對社會有益。過分追求,走極端,則產生優越情緒,自我中心、自負、忽視別人和社會習俗、缺乏社會興趣。個體如何追求優越,取決於自己獨特的環境,不同的生活方式。由此會發展出不同的行為特徵和習慣,即所謂的生活風格。生活風格的發展和自卑感有密切關係。如果一個兒童有某種生理缺陷或主觀上的自卑感,那他的生活風格將傾向於補償或過度補償那種缺陷或自卑感。例如,身體瘦弱的兒童可能會有強烈的願望去增強體質,因而鍛練身體、跑步、舉重,這些願望和行為便成為他生活風格的一部分。生活風格決定了我們對生活的態度,形成了我們的行為模式。人要成為完善健康的人,需要自身的努力和教育的干預達到補償。

1、為擺脫自卑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阿德勒的理論強調人的積極品質和社會動機在個人行為中的重要作用。阿德勒認為,人格是在戰勝自卑和追求優越過程中形成發展的。人天生自卑,因為其生下來是弱小、無力的,完全依賴成人,由此產生自卑。但是,正是自卑促使人們去努力克服自卑,追求成功,成為人格發展的動力。但是,若被自卑所壓倒,則產生自卑情緒,導致神經症人格,抑鬱、悲觀、消沉。人類還有追求優越與完美的傾向。每個人都有相同的追求優越的最終目標。追求優越也是雙重性的,適度追求,促進個人發展,對社會有益。過分追求,走極端,則產生優越情緒,自我中心、自負、忽視別人和社會習俗、缺乏社會興趣。個體如何追求優越,取決於自己獨特的環境,不同的生活方式。由此會發展出不同的行為特徵和習慣,即所謂的生活風格。生活風格的發展和自卑感有密切關係。如果一個兒童有某種生理缺陷或主觀上的自卑感,那他的生活風格將傾向於補償或過度補償那種缺陷或自卑感。例如,身體瘦弱的兒童可能會有強烈的願望去增強體質,因而鍛練身體、跑步、舉重,這些願望和行為便成為他生活風格的一部分。生活風格決定了我們對生活的態度,形成了我們的行為模式。人要成為完善健康的人,需要自身的努力和教育的干預達到補償。

1、為擺脫自卑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自卑並非懦弱,人天生有一種自卑感。正因為自卑,讓個體明白自己的不足和欠缺, 促使個體努力奮鬥, 朝向未來前進。 自卑是普遍的。阿德勒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 因為我們都發現我們自己所處的地位是希望加以改進的。沒有人能夠長期地忍受自卑感, 它一定會使他採取某種行動, 來解除自己的緊張狀態。”自卑感是隱藏在個體背後的推動力, 是人的行為的原始的決定力量或向上意志的基本動力。在阿德勒看來, 一個人不管處在怎樣有利的情況下, 總會有追求更完美、更理想的慾望。這種慾望動力不是弗洛伊德的性,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使自卑感成為人類心理上的負荷。

由於某種殘缺、忽視、縱容等導致的兒童生活過於艱難或過於風順,兒童的柔弱被強化, 兒童易對社會現實扭曲而軟弱、卑微、無助、依賴等,最終可能發展為早期童年自卑感。

儘管阿德勒認為孩子與大人比較都是極其軟弱的, 會感到無能、自卑。但他也指出自卑本身不是問題, 自卑是人類地位之所以增進的原因, 並甚至認為我們人類發現自己的弱點與不足而努力改變環境, 從而降低“緊張狀態”和自卑。這一過程在心理學上稱為“補償 ”。 人類的全部文化都是以自卑為基礎的。

補償分成功的補償和失敗的補償。成功的補償建立在生活意義上正確理解的基礎上, 失敗的補償建立在對生活意義的錯誤理解之上。失敗者賦予生活的意義常是一種個人的意義, 其興趣也只停留在自身,所作的努力與補償因之生活意義的偏差而被導向無意義甚至完全謬誤的方向。這類補償者幻想不經過努力奮鬥來超越自卑感。眼淚、抱怨、誇口等都改變不了自身的處境, “自卑情緒”也逐漸形成。補償在教育意義上應積極引導, 使之朝向成功補償邁進。失敗補償會出現極端諸如欺騙、暴力、謀殺等不正常的過度補償行為, 此種自卑情結致使的自卑屬於病態的, 是非正常的個體對優越的人性追求。

2、為追求優越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阿德勒的理論強調人的積極品質和社會動機在個人行為中的重要作用。阿德勒認為,人格是在戰勝自卑和追求優越過程中形成發展的。人天生自卑,因為其生下來是弱小、無力的,完全依賴成人,由此產生自卑。但是,正是自卑促使人們去努力克服自卑,追求成功,成為人格發展的動力。但是,若被自卑所壓倒,則產生自卑情緒,導致神經症人格,抑鬱、悲觀、消沉。人類還有追求優越與完美的傾向。每個人都有相同的追求優越的最終目標。追求優越也是雙重性的,適度追求,促進個人發展,對社會有益。過分追求,走極端,則產生優越情緒,自我中心、自負、忽視別人和社會習俗、缺乏社會興趣。個體如何追求優越,取決於自己獨特的環境,不同的生活方式。由此會發展出不同的行為特徵和習慣,即所謂的生活風格。生活風格的發展和自卑感有密切關係。如果一個兒童有某種生理缺陷或主觀上的自卑感,那他的生活風格將傾向於補償或過度補償那種缺陷或自卑感。例如,身體瘦弱的兒童可能會有強烈的願望去增強體質,因而鍛練身體、跑步、舉重,這些願望和行為便成為他生活風格的一部分。生活風格決定了我們對生活的態度,形成了我們的行為模式。人要成為完善健康的人,需要自身的努力和教育的干預達到補償。

1、為擺脫自卑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自卑並非懦弱,人天生有一種自卑感。正因為自卑,讓個體明白自己的不足和欠缺, 促使個體努力奮鬥, 朝向未來前進。 自卑是普遍的。阿德勒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 因為我們都發現我們自己所處的地位是希望加以改進的。沒有人能夠長期地忍受自卑感, 它一定會使他採取某種行動, 來解除自己的緊張狀態。”自卑感是隱藏在個體背後的推動力, 是人的行為的原始的決定力量或向上意志的基本動力。在阿德勒看來, 一個人不管處在怎樣有利的情況下, 總會有追求更完美、更理想的慾望。這種慾望動力不是弗洛伊德的性,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使自卑感成為人類心理上的負荷。

由於某種殘缺、忽視、縱容等導致的兒童生活過於艱難或過於風順,兒童的柔弱被強化, 兒童易對社會現實扭曲而軟弱、卑微、無助、依賴等,最終可能發展為早期童年自卑感。

儘管阿德勒認為孩子與大人比較都是極其軟弱的, 會感到無能、自卑。但他也指出自卑本身不是問題, 自卑是人類地位之所以增進的原因, 並甚至認為我們人類發現自己的弱點與不足而努力改變環境, 從而降低“緊張狀態”和自卑。這一過程在心理學上稱為“補償 ”。 人類的全部文化都是以自卑為基礎的。

補償分成功的補償和失敗的補償。成功的補償建立在生活意義上正確理解的基礎上, 失敗的補償建立在對生活意義的錯誤理解之上。失敗者賦予生活的意義常是一種個人的意義, 其興趣也只停留在自身,所作的努力與補償因之生活意義的偏差而被導向無意義甚至完全謬誤的方向。這類補償者幻想不經過努力奮鬥來超越自卑感。眼淚、抱怨、誇口等都改變不了自身的處境, “自卑情緒”也逐漸形成。補償在教育意義上應積極引導, 使之朝向成功補償邁進。失敗補償會出現極端諸如欺騙、暴力、謀殺等不正常的過度補償行為, 此種自卑情結致使的自卑屬於病態的, 是非正常的個體對優越的人性追求。

2、為追求優越而奮鬥

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擺脫自卑和追求優越而奮鬥

適度的自卑感是種普遍的正常現象, 是個體追求優越感和完美的動力。人們採取各種形式試圖超越自卑感, 以追求更大的成就, 獲取優越性。實際上, 追求優越比為擺脫自卑而做的努力更體現出人的社會理性。對優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類的通性。真正能夠應付並主宰生活問題的人卻只有在奮鬥過程中利己又利人的傾向的人。影響因自卑感而激發的為優越感而奮鬥的朝向的是社會興趣。有較多社會興趣的人在追求與社會利益相一致的目標實現其追求優越感, 是一種真實的優越感, 是成功補償產生的結果。社會興趣缺乏的人對優越感的追求是純私人的目標, 是一種虛假的優越感, 是失敗補償產生的結果。阿德勒通過對大量犯罪現象的研究, 得出如下結論:罪犯的目標總是在追求屬於他私人的優越感。他們追求的是自己幻想出來的、虛假而不切實際的優越目標, 是沒有正視事實的目標。我們在童年時期無意識地發展了一種關於生活的信念, 即是阿德勒的虛構目的論。這個虛構的目的論即是為追求人生的意義、追求優越感。這種與追求其私人的優越感又有不同。 它與社會聯繫在一起,通過與他人合作, 克服困難, 使自我獲得了補償和發展, 社會得到了利益, 自我達到了創造性的實現而非失敗。

阿德勒認為人是社會性的動物, 人格是社會決定的, 人的行為動力來源於自卑感的驅使與鞭策。教育者必須確保受教育對象對優越感的追求能為他們帶來精神的健康與幸福。

總之, 為完善的、優越的目標而超越自卑, 人性的永遠追求在不斷地發展, 不斷地超越。人類“自卑”的創造性自我提升為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教育提供了一個可塑和可利用的機遇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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