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君系”入主失控 *ST海潤連續跌停變“仙股”

*ST海潤 會計師 投資 經濟 華夏時報 2017-05-07
“華君系”入主失控 *ST海潤連續跌停變“仙股”

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 周曉 南京報道

因2016年度財務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自5月3日起,海潤光伏(600401.SH)被披星戴帽,簡稱變更為*ST海潤。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認為*ST海潤內控缺失,而列舉出的原因大多與*ST海潤董事長孟廣寶及其關聯公司有關。

孟廣寶是香港上市公司華君控股(00377.HK)實控人,“華君系”此前打算以參與定增的方式來戰略投資*ST海潤,最終該定增方案終止,而孟廣寶在未持有*ST海潤股權的情況下已經先行成為公司董事長兼總裁。但是孟廣寶入主的第一年,*ST海潤全年鉅虧近12億元。

業內人士分析稱,*ST海潤此前並未出現內控缺失問題,去年換了董事長後大量關聯交易未經審議就直接進行,以董事長兼總裁孟廣寶為首的管理層凌駕於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之上,孟廣寶是律師出身,應該不會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而做出此舉。

*ST海潤5月4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孟廣寶及其配偶鮑樂計劃在今後6個月內,出資不低於1億元增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兩人中僅鮑樂持有公司0.11%的股份。

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高送轉鬧出的股民索賠案還未平息,*ST海潤又因內控缺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繼2015年因連續兩年虧損而披星戴帽後再次被*ST。

4月29日,*ST海潤髮布2016年度報告稱,其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45.19億元,較上年同期減25.78%;實現的歸母淨利潤為虧損11.79億元,上年同期為盈利9608.09萬元;基本每股虧損0.2496元,上年同期盈利0.0203元。

同時,*ST海潤還發布2017年一季報,其一季度營收同比下滑35%,歸母淨利潤為虧損2.84億元。

而與虧損相比,更具“殺傷力”的是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ST海潤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也為否定意見。

“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報告,不等於涉嫌財務造假,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專項說明的6個事項涉及的問題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足可以證明這個上市公司問題嚴重。”上海財經大學500強企業研究中心教授宋文閣告訴記者,上市公司審計報告為無法表示或否定意見表明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上市公司或許存在內部人控制,造成內部控制失效失靈失控。“對內控制度重大缺陷不改正,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造成股價異動或投資者不安的,證監會肯定也會查的。”

5月3日復牌首日,*ST海潤一字跌停,封單245.71萬手;5月4日、5日連續一字跌停,5日收於1.81元/股,成為A股市場近3年來第三隻1元股。

而《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查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下稱“專項說明”)發現,其指出的6條*ST海潤內控重大缺陷的說明中,4條均與董事長孟廣寶及其關聯方有關。

內控失效直指“華君系”

資料顯示,孟廣寶1972年出生,持有哈爾濱工業大學法律學士學位,自1998年起擔任遼寧華君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2007年起為華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及主席,現任華君控股董事會執行董事兼主席。

專項說明顯示,與*ST海潤董事長孟廣寶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ST海潤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而*ST海潤未將這些公司識別為關聯方,與這些公司之間的交易也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批。

此前有媒體分析稱,出現這種情況與海潤光伏董祕在公司內部職級較低有關,董祕無法做到與決策層信息對稱,並對其決策進行及時有效的干預和信息披露。

對此,本報記者連續多日致電*ST海潤證券部,但均為佔線或無人接聽狀態。

根據專項說明,2016年底,*ST海潤的一項股權轉讓協議的簽署和付款未經*ST海潤董事會審議;2016年,*ST海潤為上海保華萬隆置業有限公司進行16億元的借貸擔保,後者實控人為孟廣寶,這筆擔保業務“未經過職能部門申請和管理層審核,直接通過了董事會的審批,此項內控缺失”。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表示,關聯交易未經內部合法審議程序批准,根據《公司法》第149條第四項,*ST海潤董事長從該交易中所得收入應當歸入*ST海潤,*ST海潤應當立即啟動追償機制。此外,如果關聯交易價格有失公允,存在利益輸送,不排除該董事長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

盤綜錯雜的關聯方

而根據記者調查和統計,除上述上海保華萬隆外,還有8家與*ST海潤髮生交易的公司與孟廣寶及其關聯方有關。

在*ST海潤的購銷業務中,包括常州市金壇瑞欣光電有限公司、常州市高達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蘇中實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中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內的6家公司均能追溯到與“華君系”存在一定關聯:金壇瑞欣為華君電力有限公司所控股的企業;常州高達參股華君電力(上海)有限公司,周帆同時是常州高達和常州正信的兩名自然人股東之一,且全資控股江蘇中實;句容中友、常州中融的法人代表均為王偉,此前媒體報道稱王偉為華君電力江蘇有限公司的股東。

根據年報,2016年上述6家公司與*ST海潤的購銷業務合計發生金額約為15.86億元,而在2015年該數值僅為1000多萬元。

還有一些公司雖然從工商登記資料中看不出和孟廣寶的關聯,但是在付款交易時透露出“蛛絲馬跡”。

年報顯示,*ST海潤2016年期末預付款項較上期增長440.12%,主要原因是向關聯方預付款項3.86億元以及預付EPC項目款增加所致,而這個關聯方包括常州中融和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泰鋁業有限公司(下稱“營口中泰”),營口中泰股東為兩個自然人,看似和孟廣寶無關,但是*ST海潤將預付給營口中泰的款項,分別支付給了個人趙長愛和保華置業管理(中國)有限公司,而保華置業管理(中國)有限公司的實控人為孟廣寶。

2016年底,*ST海潤子公司花1.53億元購買兩個自然人持有的常州保華置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雖然表面上看這兩個自然人與孟廣寶無關聯,但是轉讓協議約定由常州正信代收轉讓款,常州正信與孟廣寶的“華君系”有所關聯。

“信息披露違規的第一責任人是上市公司,海潤應當向受損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然後就民事賠償部分依法向董事長追償,截至2017年4月28日仍持有海潤股票的投資者,具備初步的索賠條件。”王智斌認為,本著上市公司對投資者負責的原則,海潤董事會應立即啟動會議來討論孟廣寶是否仍適合擔任法人並介入管理層。

編輯:嚴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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