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起訴斯沃琪廣告宣傳語“Tick Different”侵權

蘋果已經向瑞士聯邦行政法院提起上述,告斯沃琪的廣告宣傳口號“Tick Different”不公平引用蘋果在上世紀90年代大獲成功的“Think Different”廣告宣傳口號。

斯沃琪一直用“Tick Different”口號宣傳其內建NFC Visa支付技術的貝拉米石英腕錶。據稱,蘋果如果想要贏得官司,必須向法院證明至少有50%的瑞士人口認為“Tick Different”口號與蘋果產品相關聯。

據報道,斯沃琪的CEO Nick Heyek不承認利用了蘋果品牌進行宣傳。稱“Tick Different”口號起源於斯沃琪80年代的廣告活動中使用的短語“Always different,always new”,這與蘋果的口號相似純屬巧合。

蘋果起訴斯沃琪廣告宣傳語“Tick Different”侵權

“Think Different”口號初創於1997年,是由蘋果的廣告代理商TBWA\Chiat\Day提出的,當時是為了呼應IBM的口號“Think”。蘋果的口號主要用於電視廣告、印刷廣告以及一些電視推廣活動。

還有,在蘋果發佈Apple Watch之前,有傳聞稱蘋果和斯沃琪曾合作推出一款智能手錶,這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當有傳聞稱蘋果打算殺入手錶領域後,斯沃琪提交了“iSwatch”商標的申請。並在後來通過此商標阻止蘋果使用iWatch為智能手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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