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考古 鄭振鐸 文物 藝術 建築 澎湃新聞 2018-12-20

今年是鄭振鐸先生誕辰120週年。鄭振鐸(1898-1958)是中國文學家、翻譯家、藏書家,曾擔任第一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文物局局長,對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博事業作出重要貢獻。他將自己收藏的大量古代陶器和近10萬冊古籍全部捐獻給國家。“鄭振鐸先生誕辰120週年紀念展”日前正在故宮博物院開展。

本文摘自鄭振鐸祕書謝辰生的口述回憶《謝辰生口述:新中國文物事業重大決策紀事》(謝辰生口述、姚遠撰寫,三聯書店2018年版)。謝辰生是我國著名的文物保護專家,他以自己當事人的親身經歷,回憶了鄭振鐸生平、經歷和他對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博事業作出的貢獻。“澎湃新聞·古代藝術”經授權刊發。本刊將分三篇陸續刊發【謝辰生憶鄭振鐸(一)】、【謝辰生憶鄭振鐸(二)】,此為第三篇。

力保團城

“兩利”就是陸定一看基本建設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覽時候題詞中提出來的,“既對文物保護有利,又對基本建設有利”。後來又加上“重點保護,重點發掘”,就是“兩重兩利”方針,這是周總理歸納出來的。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兩重兩利”不是我國文物工作的全面方針,而是在第一個五年計劃的背景下,配合基本建設時期提出來的方針,後來有人認為這個是文物工作的全面方針,這是不對的。我們提出來重點保護、重點發掘,是根據當時人力物力的實際情況考慮的,因為全面發掘不現實。我們在提出“兩重兩利”方針之後又進而確定,在國家基本經濟建設時期,考古工作必須以配合基本建設為主的具體工作方針。為什麼要強調配合基本建設?新中國成立以來很多非常重要的考古發現都是在基本建設中偶然發現的,你主動發掘的,反而毫無收穫,可能也就婦好墓算是例外。像滿城漢墓、馬王堆、秦俑坑,哪一個不是在基建中發現的?哪一個是我們先訂的計劃?當時的實踐證明了這個方針是正確的,現在回頭看也是正確的,今後我們也應該堅持。

為什麼想起“兩重兩利”這個問題來呢?當時洛陽一開始沒做好文物與基建互相配合的時候,有人沒有經過文物部門偷偷地蓋房子,沒幾天發現蓋房子蓋在墓葬上,房子蓋歪了,建築出問題了。後來覺得這不行,不弄清楚地下文物的情況沒法弄。“兩利”就是從這兒出來的。後來工廠的建設方,特別讓文物部門用洛陽鏟勘探,不勘探他不敢蓋了,因為洛陽到處都是古墓葬。可見你不弄,你也倒黴,弄好了,文物也能保護,你房子也能安全。這是很具體的東西,也沒什麼高深的理論,就是實踐當中發現問題而提出來的。這是大家的親身體會,他們願意,我們也願意,“兩利”嘛。

後來,我們一直採取這個“兩重兩利”的方針。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又提出整個文物方針,是以配合基本建設,進行考古發掘工作為中心的全面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鄭振鐸和王冶秋從1952年開始,就考慮確定以配合基本建設工程,進行考古發掘為中心的全面的文物保護。那時侯我不在文物局,是後來他們告訴的我。鄭振鐸和王冶秋既是“兩重兩利”決策的參與者,也是積極的執行者。王冶秋反對沒有區別的“凡古皆保”、“全面發掘”,也反對不願配合基本建設而主動發掘大墓的單純“挖寶”思想,他主張要重點保護、重點發掘。

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房地產建築工地上的隋煬帝陵,墓室上部券頂已被破壞

“兩重兩利”的方針,經過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我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1953年,北京打算建寬馬路,拆四牌樓,拆許多街上的牌樓,像女三中(歷代帝王廟)前的牌樓也要拆。有些東西,像東、西四牌樓,已經不是歷史上真的原物了,是國民黨時代改建的,已經是鋼筋水泥建造物了。在政務院會議上張奚若提意見,說牌樓不能拆,都哭了。也有人主張全部拆掉。總理在會上就講了,交通問題還是要解決。總理引用了李商隱的詩“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意思是你們也不要太過分,你們這樣搞的話,什麼都要保,是一種“黃昏”思想。他提出來,好的牌樓可以挪一挪,挪到陶然亭去。拆東、西四牌樓的時候總理是主張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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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團城鳥瞰圖

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1901,北海團城上承光門 【(日)小川一真】

沒多久,北京市長彭真要拆北海團城修路,副市長吳晗也是贊成的。北京市政府的祕書長薛子正也贊成拆,我還跟他吵過架。當時的計劃是,要麼團城全拆掉,要麼拆掉一半,可是團城是圓的,拆一半不成月牙型了嗎?鄭振鐸聽說北京市要拆團城,急了,他堅決反對拆。翦伯贊不同意,樑思成也寫信給總理表示反對。1954年夏天,有一天下午三點來鍾,總理親自來團城考察。總理親自來調查研究,這是多好的作風啊!他在團城這兒坐了兩鐘頭,在這裡來回轉圈。當時,團城是文物局的辦公地點,正巧局長鄭振鐸、副局長王冶秋都不在,工作人員想打電話找他們,總理說:“你千萬不要打電話,我就是來看的,用不著他們來。”正副局長都沒見到總理,總理也沒進屋,就在院裡。有工作人員過來,總理就問問,該不該拆,就這樣進行調查研究。總理來了兩個小時,最後說:“團城不能拆。要下決心,拓寬馬路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拆團城。”他決定把國務院的牆向南退了二十米,也就是拆了國務院的牆開馬路,但不能拆團城。總理下決心把團城保下來,自己模範地遵守了自己提出來的“重點保護、重點發掘”,該保的我非保不可。這個團城就是重點保護,非保護不可,四牌樓拆了就拆了吧。拆牌樓他批評了民主人士和專家,但要拆團城他就批評北京市了。這兩個例子,相距不遠,是說明“重點保護、重點發掘”的具體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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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之《中秋帖》

周總理是一直非常關心文物工作的。解放前夕,他指示解放軍,要注意保護全國各地的重要古建築,並且編印了樑思成的《全國古建築文物簡目》,分發給解放軍各部隊,請他們注意保護。50年代長陵裬恩殿被雷擊起火,周總理正在國務院開會,聽說以後立即派鄭振鐸、樑思成去現場調查,並且作出指示,全國重要的古建築都要安裝避雷針。鄭振鐸參加中國文化代表團出國訪問,經過香港時聽說王獻之的《中秋帖》、王珣的《伯遠帖》正在銀行抵押期滿,收藏家無力贖回,打算出售。他當即要徐伯郊立即告訴徐森玉,請文物局迅速想辦法收購。1951年,經過周總理指示,王冶秋和徐森玉、馬衡赴香港,重金從香港收購回《中秋帖》《伯遠帖》。那個時候我們經濟還很困難,我們想了辦法,花了48萬港幣,才從香港通過關係祕密地買了回來。在總理的支持下,鄭振鐸決定在香港設立了一個收購小組,陸續收購了許多珍貴文物,像韓滉《五牛圖》、董源《瀟湘圖》、顧閎中《韓熙載夜宴圖》、宋徽宗《祥龍石圖》、馬遠《踏歌圖》等,還有在1955年收購了大藏書家陳澄中的藏書,像南宋世綵堂《昌黎先生集》、《河東先生集》等宋元善本、明抄黃跋等等。

共產黨一進城,先不讓出口文物,解決問題了。然後在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時候,出了這個基本建設中保護文物的指示。接著確定了“兩重兩利”的方針,提出全面的方針,即配合基本建設,進行考古發掘為中心的全面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保護工作。新中國的前幾年,基本就是這個情況。

領導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

可是到1955年,壞了,全國掀起了農業合作化高潮,各地都在平整土地,搞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熱火朝天地幹。當時就感覺到基本建設是點的問題、線的問題。像開馬路、修鐵路、建工廠等基本建設中發現文物,都是點上、線上的。洛陽、西安等地是點,鐵路、公路是線,比如長安人就是修成渝路時發現的。配合基本建設時期,重大建設是在點上、線上遇到文物保護的問題。可是農業合作化高潮是全面的,全國遼闊的農村都在開展,所以還得適應這一新形勢發展出一個文件。1956年國務院頒發了國二文習字第6號文件,就是《關於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1953年那個基本建設中保護文物的文件是鄭振鐸親自起草的,這個農業生產建設中的文件就是我起草的了。我起草完了以後,請示鄭振鐸、王冶秋批准後上報國務院,是習仲勳批的。習仲勳對文物保護真是有突出貢獻的。

這個文件第一條就是強調群眾路線。因為這麼大規模搞建設,不能僅僅依靠政府,也絕對不能靠幾個專業人員,而且那時候我們隊伍很小,沒法幹,因此必須得發動群眾。文件一開始提出來,“必須發揮廣大群眾所固有的愛護鄉土革命遺址和歷史文物的積極性,加強領導和宣傳,使保護文物成為廣泛的群眾性工作”,提出來發展業餘的群眾性文物保護小組。現在提倡全社會參與、公眾參與,其實那時候就提出來了,你看看文件,是你提得早,還是我們提得早?文件還第一次提出來進行全國文物普查和建立文物保護單位制度,這是中國文物保護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是我們進行文物工作最基本的基礎性措施。根據文件的要求,全國各省很快就公佈了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文件要求當地政府把對這些文物的保護,納入各地的建設規劃,從而加強了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這個通知提出的建立文物保護單位制度、開展全國文物普查、強調群眾參與等非常重要的內容,都是中國文物保護史上的第一次。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大轉折。

我國文物保護單位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借鑑了蘇聯的經驗。新中國剛成立的時候,文物局沒有蘇聯專家顧問,蘇聯專家是在蘇聯提供156項援助項目的時候來的。文物局來了一位蘇聯女專家,作為顧問跟我們談了談,待了很短的一段時間就走了。蘇聯援助主要是經濟建設的,重點不在文化建設。經濟方面受到蘇聯影響大,但是在文物工作中沒有那麼大的影響,我們有中國自己的傳承。我們建立自己的法規制度,有的是總結中國自己的經驗,像國民政府時代的《古物保存法》是我們重要的參考,有的是學蘇聯的,也有的是借鑑西方的經驗。鄭振鐸對西方瞭解的多,他也讓我們參考了翻譯過來的歐洲文物保護法規。蘇聯對我們影響還是有的。王冶秋去蘇聯考察,主要是考察博物館工作,同時也瞭解了蘇聯的文物保護的經驗。像文物保護單位制度,是從蘇聯學習過來的,但是具體的保護措施,像“四有”是我們自己摸索出來的,是我們自己的創造。我覺得蘇聯專家沒起特別大的作用,總體上還是幹我們自己的,確定到底怎樣保護文物,怎麼建立一套中國的文物保護制度,都是我們結合中國實際逐步摸索出來的。

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1955年,鄭振鐸率領中國文化代表團在印度尼西亞參觀波羅浮屠(寶塔)

新中國成立初期,山西省是保護文物最好的省。1956年開始的文物普查就以山西晉南地區為試點。當時管文物工作的山西省文教廳副廳長崔鬥辰,是老教師、老資格,很多山西省的幹部都是他的學生。我們管他叫崔老斗,他保護文物特別積極,有的官比他大的也是他學生,所以崔老斗保護文物很厲害。崔老斗沒事兒就上團城(文物局)了,帶了點陳醋,每人給一瓶,好玩兒極了,那會兒真有意思。現在山西有那麼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跟那時候打的基礎有關係。我們根據山西試點總結出好的經驗,推廣到全國,要求文物普查和公佈文物保護單位同時進行。一方面要求省級政府在兩個月內將已知的重要文物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縣、鄉政府要樹立保護標誌。另一方面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文物調查,最後編印了一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到“文革”前,全國一共七千多處省級文物,下面還有市、縣級的文物保護單位。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主要就是從這個名單中挑選出來的。

堅決反對發掘長陵

發掘明代帝陵是吳晗提出來的,他是明史專家,又是北京市的副市長,他主張挖,想從明陵裡找點兒資料,所以是有點兒私心。一開始他們想挖的是永樂皇帝的長陵,郭沫若也贊成。1955年,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文化部部長沈雁冰、北京市副市長吳晗、人民日報社社長鄧拓、歷史學家范文瀾,一共五個人,聯名給國務院打了個《關於發掘明長陵的請示報告》。總理批了,原則上同意了。鄭振鐸、王冶秋、夏鼐聽說以後,都表示堅決反對,認為我們沒這個技術水平保存文物,文物局不能同意。吳晗他們就說,現在人力物力技術上都具備條件了。後來總理來了個折中主義,說那挖個小一點的、次要一點的試試看。經過協商,後來決定挖萬曆皇帝的定陵作為試點。1956年試掘定陵,當然也發現很多文物,也取得成績。打開萬曆皇帝棺木的時候,鄭振鐸就在現場,他在現場親眼看到這麼多精美的出土文物,當然是非常震撼。 但是他又非常擔心,這些文物出來之後該怎麼保護?結果定陵裡面出土的大量的珍貴文物,特別是絲織品根本無法保存下來,很快就碳化了,技術上根本不夠。他們偏要挖,結果挖出來壞了,很多文物,像龍袍等絲織品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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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鐸與吳晗、夏鼐察看明定陵開棺

過了幾年,陝西省文化部門向中央遞交了唐太宗乾陵的發掘計劃。鄭振鐸、夏鼐給周恩來寫信,說不能繼續再發掘帝王陵了,周恩來明確說:“十年之內不開挖帝王陵。”後來,郭沫若再次提議發掘乾陵,他想活著看看武則天墓裡到底有什麼東西,王羲之的字什麼的。周總理批示,我們不能把好事做完,這件事留給後人來完成。定陵就是一個教訓。現在還有一些地方,出於旅遊的考慮、政績的考慮,省委書記、省長這個那個的,還是想挖帝王陵,說我要發展旅遊什麼的,像陝西就有人一直想挖乾陵,這是根本不行的。 前兩年南京擅自挖了疑似陳文帝陵,我都是堅決反對的。你是什麼理由要非挖不可?你說理由是要建設六朝石刻博物館,那根本是胡鬧,完全不成立。考古發掘一般都是配合工程的搶救性發掘,不能主動發掘,這個陵又沒礙你事,好好的你挖它幹嗎?商周時代青銅器上寫著“子子孫孫永保用也”,文物的“用”是永久的“用”,不是一錘子買賣、拿挖帝陵做試驗。不能急功近利,竭澤而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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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陵全景

不挖帝王陵,國務院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很明確。1987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通知》,提出“考古發掘工作必須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對不妨礙基建的重要古墓葬、古遺址,在當前出土文物保護技術還沒有完全過關的情況下,一般不進行發掘”。1997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重申“由於文物保護方面的科學技術、手段等條件尚不具備,對大型帝王陵寢暫不進行主動發掘”。我們的技術現在也沒有過關,不動帝王陵這一條政策今後還必須長期堅持,不管是誰的都不能挖,疑似的也不能挖。打開和沒打開的帝王陵都一樣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標誌,是證明中華民族歷史文化世代相傳的物證。我們這代人不要把事情做絕了,留點東西給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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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陵發掘現場

堅決反對拆除城牆

1956年,北京市決定拆朝陽門。吳晗是主張拆的,還有北京市的祕書長薛子正。北京城牆的拆除有一個過程,最先拆的是城門樓子,然後才是城牆。當時社會各界對拆城牆有很多爭論,許多專家堅決反對拆,文物局的很多人,包括很多群眾,都是要求保護城牆的。像樑思成說,拆掉北京的一座城樓,就像割掉我的一塊肉;扒掉北京的一段城牆,就像剝掉我的一層皮。文物局也不同意北京市這麼幹,鄭振鐸堅決反對拆。吳晗就說我們文物局是思想太保守,這也不讓動,那也不讓拆,都是公開說的。吳晗對拆牌樓、拆城牆都很積極,彭真是市長,吳晗是副市長,跟彭真跟得很緊。 吳晗給鄭振鐸寫信,一開始稱“西諦吾師”,後來吳晗官越做越大,就改口叫“西諦吾兄”了。

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拆除中的北京城牆

到了1957年“整風”的時候,不少專家在座談會上呼籲,要保護北京城牆。鄭振鐸、王冶秋同意專家的意見,文物局就想設法制止。這年夏天,鄭振鐸還寫了篇文章《拆除城牆問題》,發表在《政協會刊》上,表示反對拆城牆,說你拆了古物,是糟蹋全民族的古老遺產。 他說得很尖銳,“城牆是不是非拆不可的一類東西呢?是不是今天就要拆除乾淨了呢?我主張:凡是可拆可不拆、或非在今天就拆不可的東西,應該‘刀下留人’,多徵求意見,多展開討論,甚至多留幾天、或幾年再動手。”這話是公開登出來的,他就敢跟彭真碰。彭真贊成拆,他是政治局委員啊,官兒比鄭振鐸的文化部副部長大多了,那沒法比啊。鄭振鐸還找了毛主席,他在彙報文物工作的時候,當面建議毛主席不要拆城牆。毛主席問他,“全國重要的文物你要多少處啊,一千處行不行啊?”鄭振鐸沒有表態。鄭振鐸又跟毛主席說,能不能儘量不要拆城牆。毛主席同意了,說“那中央政府給北京市發文件,讓他們不要拆。”鄭振鐸才同意,連忙點頭。

1957年夏天,文化部給國務院打了報告要求停止拆除北京城牆,國務院給北京市轉過一個文件,要求北京市和文化部徵求各方意見再處理,城牆先暫緩拆除。文物局以文化部名義給國務院打的這個報告,是我起草的,鄭振鐸、王冶秋在文件上都簽了字。但是報告要報國務院,需要文化部領導簽字同意。我拿著文件,前前後後找了三個人請他們籤,錢俊瑞、劉芝明兩個副部長都不敢籤,因為北京市市長彭真是政治局委員啊,他們怕得罪人,不敢籤,最後是部長沈雁冰(茅盾)籤的。我先找的新來的副部長劉芝明,他不敢籤,讓我找黨組書記、副部長錢俊瑞。我到了錢俊瑞家找他,帶著文件讓他看,他也不敢籤,又推給了部長沈雁冰。我又找了沈雁冰,在他家的小樓,他琢磨了半個鐘頭,結果還是簽了。沈雁冰在文化部差不多是個擺設,從來不簽字、不批文件的,這次籤公文的事兒大概是第一次。後來文件送到了國務院,習仲勳當即做了批示,並於1957年6月11日簽發了國務院文件,由國務院通知北京市停止拆城牆,要求“俟文化部和你市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並加以綜合研究後,再作處理。”所以北京市在拆了朝陽門之後,拆城牆停下來過一段時間。當時大家都很高興,以為城牆保住了。但是後來因為“大躍進”還有其他一些其他原因,北京的城牆還是沒有保住。不過,當時的拆除還沒牽涉到城市裡的衚衕、四合院等,通俗來說,只是“扒了層皮”。北京城真正的大拆大建,衚衕成片的拆除,那是90年代以後的事。

我們就保護文物有過爭論,但是1957年反右的時候,文物局沒有一個“右派”。文物局沒有說是誰保護文物而成為“右派”,一個也沒有。 文物局沒有劃一個“右派”,全靠王冶秋硬頂住了,要有,那我頭一個。反右的時候,我是有驚無險。我寫文章批評局長王冶秋,說他是家長式領導,有國民黨軍閥作風。那時候有人就說,“右派”要有就得有一個,就謝辰生了,支部都討論了。王冶秋說:“謝辰生給我提意見,這是我的事兒,跟右派有什麼關係啊?他越這樣我越不能打他右派”,這樣就保了我。這真是難得的,正直的好人啊!所以一報還一報,他保了我沒打成“右派”,“文革”時候他被打成“死不改悔走資派”,我又保他。王冶秋一輩子為人正派,實事求是。1971年他開會時候說,“文物工作十七年是紅線不是黑線”,後來還多次講,結果1974年被“四人幫”的人批成是“黑線回潮”。 到1977年,開全國文博圖工作學大慶座談會,他又說“建國以來文物工作不是黑線,而且文藝和其他工作統統不是黑線”。那時候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我們一聽這話可不得了,趕緊悄悄把“文藝和其他工作統統不是黑線”這句話從錄音帶上給洗掉了。在那個時候,敢於說前十七年工作不是黑線是紅線,要有多大的勇氣啊!

謝辰生憶鄭振鐸(三):力保團城,反對發掘長陵、拆除城牆

鄭振鐸於自家葡萄架下讀書休息

鄭振鐸同樣是一生光明磊落,剛直不阿,從不隨波逐流、見風使舵。1958年鄭振鐸是文化部副部長,在他出國訪問之前,已經開始了“拔白旗”運動。鄭振鐸已成為被批判的對象,批他“厚古薄今”。 有人找過他談話,他對自己的處境很清楚,但是他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所以談話並不愉快。當時已經有很多報刊發表文章,批判鄭振鐸,但他不幸飛機失事遇難,只好又撤下原來準備好的批判稿,換成了悼念文章。《文物參考資料》轉載了文化部部長沈雁冰,副部長錢俊瑞、夏衍、劉芝明,文物局局長王冶秋等人在《新文化報》上的悼念文章,其中錢俊瑞仍然點名批評鄭振鐸有“厚古薄今”的問題。 王冶秋寫信給沈雁冰,請他寫篇文章發在《文物參考資料》上,給鄭振鐸做一個全面評價,但他拒絕了。沈雁冰回信說,“若以四十年之故交,作蓋棺之論定,則我非其人,抑亦今非其時也。”可想而知,鄭振鐸去世之前的處境已經比較艱難了,但是他沒有屈從壓力,還是堅持文物工作的正確方針。

(謝辰生,我國著名文物保護專家,現為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1946年起在上海任鄭振鐸業務祕書,1949年起在國家文物局工作,歷任文化部文物局業務祕書,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文物處副處長、研究室主任、祕書長,國家文物局顧問等,1995年離休。他是《國務院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196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的主要執筆人,主編有《中國大百科全書·文物卷》。

姚遠,北京大學政治學博士,現為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南京大學華智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