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

法律 句號 法制 社會 湖南高院 2017-05-20

“原本以為自己可以一直賴下去,沒想到,出了監獄又被你們找到了,我現在買不了高鐵票,出行太不方便了,法官,我現在把錢給您,請求解除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老賴肖某懊惱地說道。近日,漢壽縣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長達兩年的“執行馬拉松”長跑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2013年,被告肖某被判決應償還原告曹某工人工資款17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肖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曹某遂於2015年11月向漢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被執行人肖某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執行法官窮盡了執行措施,查詢被執行人肖某名下13個銀行賬戶均無財產,案子一度陷入僵局。而更讓人始料未及的是,被執行人肖某因涉嫌“詐騙罪”而進了監獄,可想而知,進了監獄的肖某掏不出一分錢,讓案子再次陷入僵局。

執行法官並沒有被眼前的困境攔住執行的步伐,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瞭解到被執行人肖某與妻子早已離婚,屬於無業遊民,沒有固定的收入,但有現金存款。肖某出了監獄後,首先通過重拳出擊發佈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購買高鐵、飛機票等讓被執行人寸步難行,再抓住被執行人有犯罪前科這一點,“你已經進去過監獄了,如果你還不還錢,我們可以判決以“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那你又得做監獄了”。於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翌日,申請人曹某來到法院領取了拖欠兩年的農民工工資,一個勁地感謝執行法官。“條條大路通羅馬嘛,這條路行不通,另一條路一定行得通,老曹,這些年委屈你了,這個案子了結了,我心中的石頭也放下了”執行局朱敏法官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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